天津市公安警卫局机关通讯自组网便携式基站设备(项目编号:GXZC-2018-225)中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警卫局机关通讯自组网便携式基站设备(项目编号:GXZC-2018-225)中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警卫局机关 通讯自组网便携式基站设备 (项目编号:GXZC-2018-225)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警卫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通讯自组网便携式基站设备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通讯自组网便携式基站设备
2.项目编号:GXZC-2018-225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82.8天津市美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围堤道146号华盛广场A-4F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通讯自组网便携式基站设备PDT单载频便携集群基站AK830-T、PDT便携集群网管终端IPC-8206、PDT自组网便携基站AK830-P、无线网桥AK830-M、PDT便携手持机X1P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82.882.8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新政,刘静,王健,宋长健 陕万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工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警卫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7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陕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中标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242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警卫局机关、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最终版GXZC-2018-225天津市公安警卫局通讯自组网便携式基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站 便携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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