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XXCG-2018-188A中标公示
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XXCG-2018-188A中标公示
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XCG-2018-18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2日
开标日期:2018年12月25日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
成交供应商名称:昫清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达路1218号1幢
1层H区158室
成交金额:898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请专业机构对萧县经开区内至少66家规模以上重点生产性企业的环境污染现状进行彻底的地毯式排查,为开发区管理部门摸清主要生产性企业的环境污染家底,为将来进行针对性的环境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对企业进行环保法规和政策的培训。
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付华、王利、王永
招标人名称: 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贾书梅
联系方式:136*****103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萧县龙城镇龙霄公园南门
项目负责人:冯萍联系电话:173*****599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收费金额:134700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龙霄公园南门,联系电话:173*****59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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