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农业畜牧局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宁陵县农业畜牧局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农业畜牧局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陵县农业畜牧局
行政区域商丘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5日23:3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5日中标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评审专家名单苏同山、石友志、时晓菲(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48.5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陵县农业畜牧局
采购单位地址商丘市宁陵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西三环漳河路交汇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宁陵县农业畜牧局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项目

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陵县农业畜牧局的委托,对宁陵县农业畜牧局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和定标,现将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宁陵县农业畜牧局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商宁财采购【2018】138号

2. 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2.2预算金额:48.5600万元

2.3最高限价:48.5600万元

2.4采购规模、范围及内容:


序号

品种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1

核酸提取仪

1

2

荧光定量PCR仪

1

3

自动组织研磨仪

1

4

Ⅱ级生物安全柜

1

5

-40度医用超低温冰箱

1

6

单道移液器

5

7

MINI离心机

2

8

大容量离心机

1

9

台式电脑

2

10

打印机

2

2.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10日历天内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质 保 期:三年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 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介及时间

3.1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3.2 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

3.3 谈判小组:苏同山、石友志、时晓菲(采购人代表)

4. 谈判信息

4.1 谈判日期:2018年12月21日

4.2 谈判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往南200米路东喜来假日酒店会议室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 成交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项城市中松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485000.00元

单位地址:河南省项城市交通路工业路口西路南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10日历天内

质 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 保 期:三年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项城市超越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485050.00元

单位地址:项城市光武大道西段公园对面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10日历天内

质 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 保 期:三年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商丘沙随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485100.00元

单位地址:宁陵县张弓北路路西(房管局南100米)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10日历天内

质 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 保 期:三年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项城市中松商贸有限公司。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陵县农业畜牧局

地 址:商丘市宁陵县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漳河路交汇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2018年12月25日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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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分子生物学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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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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