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施工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施工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
施工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已由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射发改[2017]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射发改(2017)1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射洪县平安街道枇杷路原富士电机公司。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治理修复土地面积63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 0个;√ 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jsjy.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24时,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njsjy.com),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公市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南段财政大厦6楼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C座904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杜智 | 联系人: | 赵先生 |
电话: | 0825-******* | 电话: | 028-******** |
传真: | 0825-*******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致各投标人:
提问01:提供的招标文件(尤其是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部分)相应部分能否导成EXCEL表格形式发放?
答:清单按照招标办相关规定要求发布。
提问02: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项中按要求的“近3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那么请明确,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哪些部分??
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编写投标文件。
提问03: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项中对项目负责人有“已完成不少于 1个(0至1个)类似项目”的要求。那么请明确,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哪些部分?同时,请问在招标文件中对项目业绩要求“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结合类似环保项目普遍的招投标施行条件,是否可将项目验收会的专家评审意见或者项目主管机构的环保局备案证明材料也认定为同样有效的业绩竣工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将项目验收会的专家评审意见或者项目主管机构的环保局备案证明材料认定为同样有效的业绩竣工的证明材料
提问04:招标文件第39页评标办法中,对评标时可认定为加分条件的企业业绩,证明条件是否认定为备注中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不受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的业绩认定要求的影响?
答:是
提问05:招标文件第11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第39页企业业绩的评分标准中,都将近年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为2015年-2017年,未包括2018年本年的时间节点,不合理。是否可以将近年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同时,请明确对项目业绩的时间节点认定是以中标时间为准、还是以竣工日期为准?
答: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为2015年-2017年。
提问06:已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职务,同时招标文件第12页5.2开标程序中要求了“招标人在开标会上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核实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拟派建造师、拟派技术负责人是否有未完工工程”。那么请问,针对本项目管理机构拟派建造师、拟派技术负责人,是否严格要求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其有无在建项目的情况,并且只以此平台查询结果为开标过程中的人员无在建认定依据?
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提问07:本项目污染土壤采取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方式,请明确本项目污染土壤清理目标值(基坑清挖验收目标值)?
答: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08:本项目污染土壤清挖外运后,原开挖基坑如何处置?是否需要外购净土回填?若需要,是否回填至原场地标高?
答: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09:请明确本项目污水外运接收单位?运距多少?
答: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10:请明确本项目清理危险废物废氰化物电镀液时需清挖的土壤约220m3是否需要处理?若需要,如何处理?
答: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11: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的控制价不含组价的CJZ文件,是用的四川省的计价软件吗?可否有电子版提供,因为无法打开?
答:清单按照射洪县住建局规定要求发布。
提问12: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是否可以用其他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比如广联达、新点等软件,还是此次投标有指定的软件编辑工程量清单?
答:清单按照招标办相关规定要求发布。
提问13:射洪县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的文件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14:招标文件P39页:企业综合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至2017年以来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土壤污染治理或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业绩,加1分。若企业仅提供项目负责人一项业绩是否加分,请明确。
答:不加分。
提问15:招标文件P3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至2017年以来已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土壤污染治理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自2015年至2017年以来已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多12分。(企业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规模以合同额为准,矿山修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体修复、河道治理、农田治理修复等无关业绩不计入得分。)与招标文件P121页:(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建议“(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按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业绩应附材料。
答:资格条件类似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要求,评分标准加分业绩提供材料按照评分表要求。
提问16:招标文件P3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至2017年以来已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土壤污染治理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自2015年至2017年以来已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多12分。若业绩同时包含土壤污染治理及固废处置,如何计算业绩分值,并请明确业绩的计算时间。
答:同一业绩不做两次计分,按计分多的计算。业绩时间按照2015年至2017年以来已承接计算。
提问17:招标文件P12页:投标文件份数及包含内容: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文件P27页:4.1.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投标文件的纸质文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电子文档(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在一起,包装方式不限,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此两处对电子文件的介质未统一,请明确。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提问18:招标文件P12页: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与招标文件P27页:4.1.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投标文件的纸质文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电子文档(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在一起,包装方式不限,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此两处对投标文件密封未统一,请统一;另电子文件密封于何处未明以上请明确!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提问1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和3.5.3中只笼统描述了需要近3年类似业绩(即2015年至2017年),并未对中标和竣工的具体时间作明确说明,如2015年前中标但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竣工的业绩是否属于有效业绩?
答:近三年已完成是指竣工时间在近三年内的业绩。
提问20: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第(三)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2)中所示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复印件)。这儿所指工程竣工的验收证书是否为环保局验收函?
答:不是。
提问2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相关造价软件编制,但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说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具体需要提供哪些相关报价表格,请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明确具体需提供的表格类别,以避免因投标人提供报价文件不符要求而废标的情况。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22:需招标人明确给定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是固定金额,投标人是否可以调整这两部分金额自主报价。而暂列金是基于什么样的因素考虑?
答:是固定金额。
提问23: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1%(不足1%按1%算)扣0.5分”与评标方法附件一:“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1%(不足1%按1%算)扣0.3分”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评分办法为准。
答:以综合评分表“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1%(不足1%按1%算)扣0.5分”为准。
提问24:招标文件中招标限价为*******.8元,单业主给定的清单中限价为*******.71元,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限价为准。另请明确投标时各清单项单价是否可以超过给定单价,有无单价限制。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下提问与本次招标无关,统一回复以施工图及清单为准。
1、工艺设计说明(一)关于危废的处置“本项目墙体危废的清理、收集、运输和处置必须由危废转运、处置单位的专员业人完成。”
2、危废的清理和收集是否全部需要进行专业分包?如若进行分包,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1.11分包:不应许分包矛盾。如关于危废全部由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和处置,施工和处置费用由第三方确定,我司在报价中是否考虑这部分费用?
3、四川省同时具备HW21和HW33的危废处置单位在四川省范围仅有2家,是否可以将不同种类的危废分类,分别送至具有对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是否可以送到除四川以外的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
4、危废虽然量少,但是工程施工的关键部分,根据投标单位施工经验,危废在墙体厚度分布极为不均,实际清理过程中较原设计往往偏差较大,请简述危废的计算依据;如果实际发生较设计量较大,是否属于重大变更,是否需要重新进报价?
5、方案中没有对构筑物是否有钢筋和管网进行描述,投标单位是否理解为构筑物不含钢筋混凝土?地面以下未埋藏有构筑物或管网?
6、工艺设计说明(一)关于遗留污水的处置和污水的处置
质疑1:污水清理后是否对池子进行验收?
7、污水终端处置推荐有园区和污水处理厂,由于招标文件和施工设计图中为提供污水污染因子,请招标单位确定园区或污水处理厂是否具有该污水的处理能力。场地修复工程量统计表中污水按照100km运距设计,是否可以理解为射洪县和周边较近污水处理厂都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8、招标文件和施工设计图中未有地下水分布介绍,基坑开挖过程中如果出现地下水渗出,该部分污水处置,是否理解为属于暂列金使用范围?
9、危废处置;水泥窑处置单位是自行考虑还是由方案设计中确定的公司?
10、污染土处置,如果投标单位有另一种可行的处置工艺,终端处置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11、污染土处置是否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工艺优化,对大石块浸洗筛选,实现污染土的终端处置减量化?
招标人: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标签: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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