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己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18】218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顺昌县中山路两侧;
2.3.建设规模:本次改造建筑面积92100平方米,改造水南大桥到思贤路段,总长度约600米;主要以“居民用地”“商业用地”为主,具体详细数据参照 “规划用地红线图”;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有权部门审核后结果为准;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设计包括建筑单体测量和外立面方案(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装修工程和室外(立面)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单体的测量和外立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等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通过相关评审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招标人书面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月30日至开标前,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20 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字样。(2)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3)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或(4)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9时00分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委托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顺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注: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8.费用
8.1.本工程项目总设计费按计价格[2002]10号《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96.68万元(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下浮50%(含税)计取,现场立面测量费6万元,最终按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施工图预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建筑面积为基数进行计费。注:本项目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本项目设计期间所有专家评审费)
8.2.合同履行时,设计费中标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街道龙山路硕和新村37幢2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785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江滨东路幸福小区396号1栋902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5********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账户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 点:顺昌县城南中路16号
电 话:****-*******
友情提示:
①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
各投标人:
一、对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作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
7 | 10.3、10.4 | 定金、进度款 | 1. 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 (2)方案优化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5 %; (3)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5 %; (4)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5)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说明: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金额,按实调整设计费总额,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应按照调整后的设计费总额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按实调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补足,超量支付的扣回) (6)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并结清设计费。 |
7 | 10.3、10.4 | 定金、进度款 | 1. 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 (2)方案优化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5 %; (3)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5 %; (4)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5)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说明: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金额,按实调整设计费总额,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应按照调整后的设计费总额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按实调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补足,超量支付的扣回) (6)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并结清设计费。 |
二、问题描述: 本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体系中,所有设计评分细项都是建筑工程设计评分内容,本项工程设计为在既有现状建筑基础上对建筑外立面景观改造提升设计,本类型景观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其设计内容根本不涉及总平布局,竖向交通,消防间距,日照间距,建筑出入口,建筑内部空间,结构设计,柱网布置,软基处理,水电暖智能等内容。请招标方答疑:1.是否有设计任务书?2.是否技术评分标准套错了?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
三、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补充通知或未领取书面补充通知,由此造成投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ggzy.gov.cn/sc/)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6日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21日9:00时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街道龙山路硕和新村37幢2号
电 话:139*****785
联系人:杨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聂耀军投标报价:1240000元,
得分:81.80分;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明投标报价:*******元;
得分:70.60分;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祝孙情投标报价:*******元;
得分:69.5分;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无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福建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资格文件中人员资格不符合《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9页第10项第3.1款要求。 | 招标编号: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黄东升、陈清萍、陈振泽、罗基芳、蔡美爱。
6、公示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5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018年12月21日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18 年 12月 21 日9:00时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街道龙山路硕和新村37幢2号
电 话:139*****785
联系人:杨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聂耀军 投标报价:*******元,
得分:81.80分; 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福建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资格文件中人员资格不符合《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9页第10项第3.1款要求。 | 招标编号: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黄东升、陈清萍、陈振泽、罗基芳、蔡美爱。
6、公示时间
中标人公示期为 2018年12月 26日至2019年1月 6日。
招投标监督机构: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018年1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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