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荔城区鸿峰农业专业合作社省级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莆田市荔城区鸿峰农业专业合作社省级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6﹞8号、荔财农﹝2016﹞21号)文件精神,荔城区农业局于2018年11月21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莆田市荔城区鸿峰农业专业合作社在黄石镇华东村实施建设的省级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12月24日-12月30日)。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向荔城区农业局(地址: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电话:****-*******)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附:项目验收情况
1、建设地点:黄石镇华东村。
2、建造时间:2017年12月-2018年11月。
3、申请面积:21亩。
4、实测面积:连棚1-1至1-4棚面积2829.45m2;连棚2-1至2-10棚面积7567.76m2;连棚2-11至2-14棚面积583.3m2;连棚3-1至3-3棚面积2695.29m2;21个棚合计面积13675.8m2,折合20.51亩。
5、主体规格:1-1至1-4棚,棚体高度3.91米,肩高2.27米,拱管园管外径26mm,立柱方管50*50mm,横梁圆管48mm,水槽壁厚1.8mm,立柱间距3.02m;2-1至2-10棚,棚体高度3.68米,肩高2.13米,拱管园管外径26mm,立柱方管50*50mm,横梁圆管50mm,水槽壁厚1.8mm,立柱间距3.0m;2-11至2-14棚,棚体高度3.78米,肩高2.6米,拱管园管外径26mm,立柱方管50*50mm,横梁圆管48mm,水槽壁厚1.8mm,立柱间距3.01m;3-1至3-3棚,棚体高度3.8米,肩高2.18米,拱管园管外径26mm,立柱方管50*50mm,横梁圆管48mm,水槽壁厚1.8mm,立柱间距3.04m;
6、主材材质:主要材料均采用热浸镀锌管,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
7、配套设施:薄膜和防虫网,水肥一体化设备设施配齐,运行正常。
8、大棚类型:1-1至1-4棚符合省定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一类型二补贴建设标准。2-1至2-14、3-1至3-3符合省定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二补贴建设标准。
9、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温室大棚一类型二省级补贴标准每亩1万元,温室大棚二省级补贴标准每亩0.75万元;合计省级专项资金补贴计16.44万元。
10、验收结论:综合评定合格,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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