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道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省道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发改投资【2018】141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七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厦门市公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省道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华诚三路交叉口,沿原省道206 线向西北方向延伸,终点接同安城区外在建白云大道,路线长度约1.63公里,二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综合管线、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专业工程的市政化改造。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8540.7万元,建安费约13145.76万元。

建设地点:同安区

技术标准: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并综合考虑本项目在未来区域路网中所需承担的作用,本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道路等级:二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
(2)设计车速:50km/h
(3)道路红线宽度:40m
(4)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
(5)地震烈度:地震基本烈度为7 度,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特征周期为0.35S;
(6)暴雨重现期:P=5 年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详勘)、初步设计(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测量)、估算、概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工程测量: 满足本工程的道路、桥涵、综合管线等工程测量;
工程设计: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综合管线、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专业工程;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交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设计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20 日历日内完成详细测量并提交测量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资质,并具备/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一致,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同时还应满足: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公路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须由具有勘察资质的同一个单位承担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fjjt.okap.com/login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使用电子签名系统(v3.6.1)(可以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中的“下载中心”-“电子招投标软件”栏目中下载)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10-11 09:00:00,通过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fjjt.okap.com/logi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5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若有),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综合分值、各分项分值等将在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fjjt.okap.com/login)、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10-11 09:00:00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万元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fjjt.okap.com/login)、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莲前西路281号14楼

邮 编:361009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bcjyb2010@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

2018 年 09 月 06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省道 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
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提供技术文件。
二、本项目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信用分评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考核结果进行评审。
三、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评标细则(合理低价+信用分)”中
增加“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确定办法,详细内容如下:
(1)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 30个号码球;
(2)由招标人分 7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 7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若下浮系数:
①取值范围为 2~5%时: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2%;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2.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3%;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3.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4%;
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4.5%;
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5%;
②取值范围为-1~2%时: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0%;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0.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1%;
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1.5%;
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2%;
③取值范围为-4~-1%时: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4%;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3.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3%;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
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
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3) 由招标人将代表下浮系数的 7 个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 7 个号码球公开随机
抽取 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下浮系数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
四、本项目所有随机抽取过程,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
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结果无效,应当重新抽取。所有抽取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监控并保存。
五、根据高检院通知,自 2018 年 8月 1 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取消
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需附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
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
证明扫描件。”的要求。各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并在投标文件
中附上加盖单位电子章的查询证明截图。
六、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评标办法细则(合理低价+信用分)”
—“k 投标价”增加“3、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最低报价的(有效最低报价=最高
投标限价×85.00%),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七、本项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报价文件”-“五、报价清单汇总表”中第(6)
项修改如下:
五、报价清单汇总表
序号 项目 费用合计 备注
6 暂列金 0 0

招标人(项目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9 月 17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月/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XMBCKCSJ(2018)第 13 号
省道 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
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374.7214
说明 1、计费额暂按 13145.76 万元。2、其中勘察费 74.95 万元。
招 标 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日 期:2018年 9月 30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省道 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
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文件的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月 1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现因故推迟,开标时间待定。
(以下空白)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百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0 月 10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月/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省道 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
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 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土工实验室要求: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
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
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修改为“在福建省参加投标
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
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二、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分,开
标地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百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2 月 4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月/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省道 206线(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
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 因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场地冲突,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的递交截止时间由
2018 年 12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分,修改为 2018 年 12 月 26日上午 09 时 00分,
开标地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百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2 月 7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月/日

评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编号为 XMBCKCSJ(2018)第 13号的省道 206 线( 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
工程( 勘察设计)项目,该工程省道 206线( 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 勘察
设计)招标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
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
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标段:省道 206线( 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

投标的主要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
质量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中标工期
初步设计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勘察测量:包含
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日内完成详
细测量并提交测量报告。
项目经理 姚强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50*****98190号
单位信用分使用情况 A
个人信用分使用情况 B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
标段:省道 206线( 华诚三路-同安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
投标人 原因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
有限公司
未提供在福建省设立土工实验室证明文件,不符合投标人资
格要求。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未提供在福建省设立土工实验室证明文件,不符合投标人资
格要求。
三、公示时间:2018 年 12月 29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592-*******
联系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81号 14楼
中标结果公布

招标编号: XMBCKCSJ(2018)第 13 号 的 省道 206 线( 华诚三路-同安大
道段)市政化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根据评
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止,将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结束后招标人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
公司
中标价 *******元 项目负责人 姚强
工期
初步设计 30日历日,施工图设
计 50 日历日,勘察测量:包含
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
包人通知后20日历日内完成详
细测量并提交测量报告。
质量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志洪、黄宇、杨夫彩、谢鑫、林裕、汪舟、王小铭、陈
健、洪耀斌。

招标人名称: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81 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059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电子签名专用章) (电子签名专用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