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晋江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晋江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民生补短板等问题,组织了13个预算执行审计项目。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经审计,2017年度市财政总收入*******万元,完成预算100.81%,比上年增长5.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万元,比增5.05%;一般预算支出*******万元,比增7.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0951万元,支出311174万元,滚存结余18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0万元,支出1100.42万元,年终-0.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5583万元,支出231676万元,滚存结余390812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顺势而为,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强化资本经营运作,积极防范系统风险,支持技术创新转型,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 预算编制不完整。


2. 预算编制未细化。


3. 代编预算规模大,部分代编事项未能及时下达预算。


4. 部分项目预算调整方案不具体。


(二)预算收入方面


1. 部分预算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市直单位部分资金通过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累计结余4638.11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 个别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及时入库。年末尚有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共4193.99万元未缴入国库。(审计期间已缴入)


3. 产权基金户结余未纳入预算管理。年末尚有历年经适房土地差价款、国有资产处置款、国企投资收益等收入9372.8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4. 土地出让金未应收尽收。年末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5634.54万元(2017年9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5. 未及时清理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年末预算外财政专户暂收相关单位新型墙体材料基金2630.86万元未清理。


6. 财政收入未按规定科目入库。


(三)预算支出方面


1.预算约束不够严格。


2.未按规定动用预备费。


3.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指标。


4.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


5.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四)社保基(资)金管理方面


未提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年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余额5764.51万元,占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9.23%,不符合10%的规定比例。(审计期间已补提)


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


(一)水环境保护管理情况—水系综合治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政策执行方面


⑴ 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进度缓慢。至审计期间,蓝线划定工作仍在手续报批中。


⑵ 河道专管员经费保障未落实。全市河道专管员255名,除个别镇街用镇财聘请3-4名河道专管员外,大部分镇街基本由村主干挂名兼职。


2. 河道整治工程方面


⑴ 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至审计期间,梧桐溪(罗山段)未完工,钞井溪(龙湖段)未按时完成征地,钞井溪永和南片完成69.4%,侯厝溪安海北片完成投资43.66%。


⑵ 违反程序发布招标公告。钞井溪龙湖溪前片和永和南片、梧桐溪(金冠段)3个工程在市评审中心未出具预算评审结论前先行招标。


⑶ 未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梧桐溪(金冠段)、钞井溪龙湖曾厝片和永和南片3个工程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⑷ 后续管护不到位。个别滨水休闲廊道景观工程2017年上半年已基本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于施工单位后续管护不到位,部分树木已枯死,周边环境杂草丛生,资金投入未充分体现生态景观建设价值。


⑸ 重复拨付征地补偿款。


3. 流域治理方面


⑴ 水库、山围塘受到侵占。东溪水库库区被违法开发搭建并占用水面作为水上餐厅;牛头山山围塘大部分被非法填埋并被用作停车场;前村水库溢洪道旁曾违建游泳池,部分设施尚未完全拆除等。


⑵ 污水直排、水体黑臭。梧桐溪齐丰路与福兴路交叉处、牛头山水库、普照溪、钞井溪前村、坝头溪土垵商贸南路水闸处、侯厝溪子江中学门口、加塘溪内坑东村桥及霞浯直溪霞浯社区路口等周边区域存在不同程度的农业污水、生活污水、工厂废水直排,水体浑浊发黑发臭现象。


⑶ 生活、建筑垃圾污染。东山水库边、坝头溪两岸垃圾随意堆放焚烧;牛头山水库河道基本被垃圾填埋;双宅水库坝边废塑收集站肆意堆放、周围垃圾散布;梧桐溪梧桐村委会门口垃圾随意倾倒入河;普照溪河道内、加塘溪内坑东村桥岸边垃圾未清理、水面垃圾漂浮;金鸡沟垃圾漂浮物占据河道表面,南霞美路口河道内侧水面垃圾形成死角、河道边存在一处垃圾场等。


4. 流域水质方面


⑴ 饮用水源水质部分不达标。根据水质监测显示,5个饮用水水源均不同程度存在总氮超标等水质不达标问题。


⑵ 溪流水质重度污染。全市20条溪流末端点断面水质年度均值中有17条COD处于劣Ⅴ类水质标准;20条溪流氨氮均处于劣Ⅴ类水质标准。


(二)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⑴ 同一项目重复申报补助。(审计期间已纠正)


⑵ 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奖励未及时下达到相关单位;部分镇未及时将省市两级的垃圾治理补助资金下拨到有关村。(审计期间已拨付)


⑶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未能有效落实。全市享受农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的201个村仅32个有征收垃圾处理费。


⑷ 至审计期间,镇村两级未能按20%的比例配套生活污水工程项目预算费、监理费、建安费等资金。


2. 工程建设管理存在漏洞。个别村路灯亮化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及合同签订时间一致,开工完工时间接近,工程未按建设规范流程实施,项目完工后补签合同等问题。


3. 个别村(社区)未完成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


4. 部分污水工程管材质检不合格。


(三)森林生态补偿及造林补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部分村、社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未使用、个别未单列核算。


2. 部分绿化工程后续管护不到位。现场查看发现存在部分树木枯死、虫害致死,苗木成活率不高问题。


3. 预算编制不科学。绿化养护资金预算3400万元,年末结余1241.8万元,占36.52%;全年预算月均养护面积342.24万平方米,实际297.7万平方米,相差44.54万平方米。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预算指标,中央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和草庵公园公共停车设施省级补助未及时拨付。(审计期间已拨付)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


(一)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方面


1. 市级养老院建设时间较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自2013年开工建设,至今消防仍未验收未能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尚在主体施工中。


2. 镇级养老院建设缓慢。应建镇级养老院11家,已建成5家(其中投入使用4家),在建、筹建6家。


3.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尚未建成。全市3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均未建成。


4. 全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至今未建成。


(二)养老事业区域发展方面。各镇街之间发展不平衡,差距明显。


(三)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方面。养老资源总体不足,全市已投入使用养老机构床位392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仅24张。护理型养老床位51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仅3张,与到2020年11张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四)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方面


1. 个别村级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站改变用途。


2. 部分村级敬老院未能发挥效益。经抽查,建成后闲置的有3家,转作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有7家。


3. 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金压力大。全市提供日间照料的服务站112个,其中提供无偿服务的91个、占比81%。调查发现多数养老服务机构收入来源主要为捐赠及财政补助,日常运营资金缺乏。


4. 养老机构许可率较低。全市12家养老机构中取得许可仅2家。


(五)养老服务成效方面


1. 镇级养老院民生保障兜底功能有待加强。全市应建镇级养老院11家,已投入使用4家,仅2家实现民生保障兜底功能。


2. 自主运营的村级敬老院入住率不高。全市自主运营29家,床位数1935张,空置991张,空置率51%。


3.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质量亟待提升。全市27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获评星级的有166个,其中,四星及以上仅45个,占16%;多数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内容单一,未能主动开展业务,很大程度停留于老年活动中心功能上,如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占59%。部分服务站流于形式,完成硬件配备后没有实际运作,甚至停用。


(六)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 部分镇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经抽查,部分镇街2014年以来部分村级敬老院建设配套资金未到位。


2. 部分财政补助资金闲置。抽查发现3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财政补助资金未使用。部分村因村委会与老年协会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关系未理顺,上级补助资金至今未动用。


3. 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抽查发现,29个村(社区)将上级补助年终结余并入村财统一使用,未能体现专款专用。


四、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审计


(一)预算资金管理方面


1. 体检人数不真实,多列预算资金64.1万元,已下审计决定处理。


2. 体检次数核算不准确。检查“老、高、糖、精”服务对象健康管理档案发现,1839名享受两项体检服务的对象实际仅参检一次、435名享受三项体检服务的对象实际参检少于三次,涉及资金41.63万元。


3. 资金使用不合理。⑴人员经费占比过高。⑵编内人员经费挤占项目资金。⑶临时人员工资挤占村级项目资金。


4. 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


(二)信息考核管理方面


1. 多信息系统未能实现互联互通。未能进行年度公卫系统信息数据备份。部分村级医疗单位尚未接入公卫系统,市、镇、村未能实现一体化管理。市级医疗系统信息记录中有7832名高血压及糖尿病住院患者未纳入项目管理、未录入居民健康档案。除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有统一使用软件外,市镇两级医疗单位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近十种,公卫、医疗及其它系统未能实现信息共享。


2. 部分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错漏。如未登记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


(三)执行管理方面


1. 任务分解不到位。镇级卫生院未按项目实施方案细分镇村工作任务。


2. 内部控制不规范。未能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内控制度,医技人员未能完整、规范记录分项目随访和体检资料;绩效考核人员未能核实服务项目及工作量,影响资金结算的准确性。镇级卫生院未单独设置公卫项目耗材辅助账,费用分摊缺乏科学依据。


3. 联合监管不聚力。


4. 人员配置不足额。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


(一)财务管理方面


1. 未进行财务登记和会计核算。


2. 部分资金收入来源不清楚。


3. 交存资金收益未分配。


4. 专户未能专用。


(二)商品房交存管理方面


1. 部分交存资金未分户核算。抽查发现6个小区因资料缺失,资金无法分户核算,仍处于待处理状态。


2. 部分楼盘交存比例低,致使资金长期无法动用。


3. 部分小区维修资金缺乏监管。


4. 部分小区存在预交资金结算错误、未严格执行维修资金交存相关规定、维修资金支出审批不规范、支出未经业委会或业主签字同意、未根据支出用途分摊到楼栋住户、未建立维修工程竣工结(决)算制度等问题。


(三)安置房交存管理方面


1. 未及时上交专户。审计抽查9个组团指挥部及镇街共收取专项维修资金8751.37万元,至今仍有5473.02万元未上交。已下审计决定收缴。


2. 后续交存比例低。


(四)专用票据管理使用方面


1. 专用票据的使用不规范。未建立资金交存收入与专用票据使用核对制度,至审计期间,共使用福建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13467张,金额8661.42万元,仅占交存维修资金的8.33%。


2. 使用不规范的票据。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普遍使用自制票据向业主代收专项维修资金。


六、建设项目审计


(一)食品产业园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场平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审计决定要求建设单位扣减工程款174.42万元。


2. 存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新园路、梧垵路、罗永路和灵秀路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手续,场平工程未完成预算评审手续先行招标、工程变更履行手续不完整、工程监理人员未到位等问题。


3. 新园路、梧垵路、罗永路项目扫尾进度停滞。


(二)池店南片区电力线路缆化土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结算造价多计。审计决定要求建设单位扣减工程款53.69万元。


2. 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报批程序。存在未经审批先行开工建设、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3. 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停复工认定与事实不符,个别隧道安全孔被填土覆盖无法发挥逃生作用,个别桩号位置有重复施工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日记与周、月报施工内容不对应,桩基施工记录多处错误等问题。


七、加强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编制全口径预算,依法加强“四本预算”收支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严格控制预算资金调剂,减少支出预算追加弹性,增强预算执行严肃性;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严控政府债务规模。科学合理制定政府举债中长期规划,严控债务总规模,做到债务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程序,构建高效的债务监督和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三)发挥民生资金效益。规范公卫资金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绩效评价应用,推进医卫信息系统一体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市、镇、村、民办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发展。加强社保资金管理监督,保障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进一步明确各类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用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防止挤占挪用、滞留闲置,提高资金效益。


(四)规范维修资金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清理核对银行专户资金,及时上交安置房已交资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拓展资金增值途径,实现保值增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知晓度。


(五)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严抓工程结算管理,严肃工程变更审核,建设单位要严把复核关,督促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完善工程内业资料,抓紧项目施工进度。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依法进行处理。目前,一些问题已得到纠正处理,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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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计 财政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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