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微波传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LBGGZY2018-225A中标公示

灵璧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微波传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LBGGZY2018-225A中标公示


灵璧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微波传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微波传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LBGGZY2018-225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5日

采购日期:2019年1月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纺织路南四巷102号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1586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数字传输系统。葛宇飞、何光银、刘绪强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广播电视台

地址:灵璧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186*****166

采购机构名称:灵璧县中灵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项目负责人:孙工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参标收费金额:参标

公告期限:201912日至20191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灵璧县广播电视台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广播电视台,联系电话:186*****16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广播电视台

2019年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设备 传输 数字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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