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QZZC2018-J3-50009-GXDY)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QZZC2018-J3-50009-GXDY)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2月29日上10时30分就灵山县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灵山县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项目编号:QZZC2018-J3-50009-GXDY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灵山县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段)包含的建筑材料检测以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规范要求必须进行的其他检测等全部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检测服务期限:直到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dygs.com、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ls.gov.cn
2.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5日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10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宝石开发区K区17号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霞、李开莲、苏为坚。
4.定标日期:2019年1月2日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恒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104号
3.成交金额:贰拾柒万贰仟叁佰捌拾元整(¥272380.00)
七、联系事项: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文峰路68号
联系人及电话:檀大敏,189*****599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廉街银信开发区C9座3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自来,****-*******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用根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规定,由经双方商定。原则上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类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肆仟零捌拾陆元整(¥4086.00)。
十、质疑投诉: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廉街银信开发区C9座3楼)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附件1:竞争性谈判。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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