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安徽宝驹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
发包人: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甲方)的园舍加接 工程招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你单位中标。
中标价:叁拾肆万贰仟壹佰零贰元陆角伍分(¥342102.65)
请你方在10日内,依据本中标通知书、招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等材料与甲方签订合同。
具体要求:
1、合同需甲方、乙方、鉴证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2、工程应严格按照图纸和合同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追加。对确需变更、追加工程量的,必须根据变更、追加工程的数量,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变更、追加的工程量(投标文件已含),按照“量变价不变”原则执行;变更、追加的工程量(投标文件未含),按照“中标价与总控制价同等优惠比例”原则执行。对变更、追加的工程量在项目中标价10%以下的,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共同签署变更、追加联系单后方可实施;对变更、追加的工程量超过项目中标价10%(含)且不到20%的,或工程主要工艺、用材变更的,甲方须事先向鉴证方申请,填写《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量变更追加审批表》,经鉴证方批准方可实施;对变更、追加的工程量超过项目中标价20%(含)以上的,或工程竣工决算价款超过50万(含)以上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品牌、规格、材质、型号及质量等级等要求购买工程所需的主材和辅材,且对质量负责。工程所用材料进场使用前,必须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按照工程量清单对进场材料进行逐一检验把关。
4、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鉴证方现场签收。
甲方(签收人) 乙方(签收人)
鉴证方(签收人)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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