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高铁冠名列车旅游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绩溪高铁冠名列车旅游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绩溪高铁冠名列车旅游宣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X-CG-DY-2018-006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8日
开标日期:2019年1月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9至10层1-22内9层A038室
中标金额:贰佰陆拾玖万伍仟元整(¥*******.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绩溪高铁冠名列车旅游宣传服务、1项、*******.00元;
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广告发布时间以广告最终上刊发布时间为准,共计365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房仁河、张助、汪兆明、周思明、程卫国
采购人名称:绩溪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绩溪县旅游集散中心2楼
联系人:陈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绩溪县华阳东路6-8号304室
项目负责人:程希伟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东路6-8号304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绩溪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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