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搬迁技改工程(非标)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搬迁技改工程(非标)设备项目已由高坪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川投资备【2018-511303-14-03-320367】JXQB-038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非标)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坪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303-14-03-320367】JXQB-038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充市高坪区走马乡 2.2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287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6300万元 ,本次叁个标段投资约为 1180.00 万元。 2.3 供货期:90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2.4招标范围:标段一:不锈钢及不锈钢复合板设备(共计29台):沉盐器、事故池注水器、品种盐储斗(a-d四台)、粉盐中转斗(两台)、淘洗卤水桶、碘盐储斗(四台)、尾盐缓冲斗、化盐池注水器、盐浆桶(两台)、吨袋盐包装机储斗(两台)、混卤桶、斜板沉清桶、盐浆增稠器、石膏母液桶、2.5KG小包装机储斗、加碘缓冲斗、原盐缓冲斗、石灰乳配制桶、50KG食用盐包装机储斗、品种盐储斗(e)。标段二:碳钢类设备(共计13台):碱液储罐(两台)、水封桶、原卤桶(4台)、冷凝水桶、反应桶(三台),外排渣泥桶、渣泥中转桶。标段三:压力容器(共计8台):Ⅰ效1次冷凝水闪发桶、Ⅰ效2次闪发桶、Ⅰ效冷凝水平衡桶、Ⅱ效冷凝水闪发桶、Ⅲ效冷凝水闪发桶、Ⅳ效冷凝水闪发桶、Ⅴ效冷凝水闪发桶、干燥冷凝水平衡桶 2.5标段划分: 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力的制造商(提供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 具有A2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3 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产品3年以上良好经验,在安装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有完全的处分权,同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决不存在任何物权、债权债务及知识产权等任何争议或纠纷。 3.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内容应涵盖有招标的标的物的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月1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 年 12月15日 23 点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其他资料(如有)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9年 01月0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充市高坪区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B805 联系人: 曾女士 电 话:
***-********?传 真: /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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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搬迁技改工程(非标)设备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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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搬迁技改工程(非标)设备标段三评标结果公示2019-01-04
- 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搬迁技改工程(非标)设备标段一评标结果公示2019-01-04
- (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搬迁技改工程(非标)设备)评标结果公示2019-01-04
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搬迁技改工程(非标)设备标段三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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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