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头移液器等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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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厦门康思润商贸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3]XYX[CS]*******的漳州市龙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3号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其他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1均质器国内95009500冠森200JR
11-2其他医疗设备恒温摇床培养箱1国内1850018500上海一恒THZ-98C
11-3其他医疗设备生物解剖镜1国内1800018000南京江南永新NSZ-606
11-4其他医疗设备电泳系统1国内2000020000北京六一DYY-12C
11-5其他医疗设备生物显微镜2国内700014000南京江南永新E100
11-6其他医疗设备普通离心机3国内400012000安徽中科中佳SC-2548
11-7其他医疗设备暗视野显微镜1国内1800018000南京江南永新NIKON E100
11-8其他医疗设备生化培养箱2国内1400028000上海一恒LRH-250F
11-9其他医疗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2国内1147022940上海一恒BPH-9272
11-10其他医疗设备千分之一电子天平2国内800016000上海右一BSA223S
11-11其他医疗设备荧光显微镜1国内1350013500南京江南永新E100
11-12其他医疗设备多头移液器3国内16004800大龙TopPette Multi-channel
11-13其他医疗设备液氮罐2国内500010000成都金凤YDS-30-125
11-14其他医疗设备防护级XY射线计量仪1国内1500015000上海仁日REN500H
11-15其他医疗设备环境级XY剂量率仪1国内1500015000上海仁日REN500A
11-16其他医疗设备紫外强度分析仪1国内1000010000北京师范大UV-A420
11-17其他医疗设备甲醛测定仪1国内80008000江苏若比林3S-H
11-18其他医疗设备空气采样装置2国内1000020000北京恒奥德HAD-WYT
11-19其他医疗设备桌上型单人垂直送风生物安全柜2国内1500030000山东博科11231BBC86
11-20其他医疗设备一氧化碳测定仪1国内15001500北京晟昱宏祥CY-9-CO
11-21其他医疗设备二氧化碳测定仪1国内15001500北京晟昱宏祥SY-3200E
11-22其他医疗设备臭氧测定仪1国内15001500北京晟昱宏祥CY-9-O3
11-23其他医疗设备声级计1国内1000010000台湾泰仕TES-1353L
11-24其他医疗设备空气微生物采样器1国内2000020000北京恒奥德HOPB
11-25其他医疗设备玻璃器皿清洗仪1国内147260147260天津语瓶Q720
合计:48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元整(¥48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5-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供应 商及所提供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 1.1供应 商所提供货物为正规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1.2供应 商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 后服务。供应 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应 商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 1.3供应 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单位无关,供应 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 商应赔偿该损失。 1.4供应 商成交后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成交供应 商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9.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9.4.1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9.4.2成交供应 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9.4.1验收标准的要求。 9.4.3安装调试检验:货物安装、调试过程,成交供应 商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9.4.4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采购人按第9.4.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 9.4..5成交供应 商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9.4..6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 9.4..7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5技术资料要求 成交供应 商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9.6专用工具 成交供应 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供应 商报价内(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9.7备品备件 成交供应 商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供应 商报价中(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5货物全部交付使用,无质量问题
2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可正常运转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年。

10、违约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供应 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 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 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应 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0.2.1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成交供应 商赔偿; 10.2.2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授权的售后维修机构售 后服务的; 10.2.3成交供应 商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成交供应 商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0.2.4成交供应 商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成交供应 商应双倍返还采购人支付的定金; 10.2.5成交供应 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0.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 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 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 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成交供应 商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10.5因成交供应 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 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 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8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 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2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厦门康思润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第三医院后侧住所:厦门湖里枋钟路2370号1101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林建军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惠明
联系方法:136*****792联系方法:189*****59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坂支行
账号:账号:****************0097

签订地点:漳州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08日无附件

标签: 项目合同 货物 移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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