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记忆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顺昌记忆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昌记忆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EPC)已由顺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审批(2018)183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顺昌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总投资额约280 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顺昌记忆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筹建顺昌记忆馆是回顾和展示顺昌百年期间(1900-2018)尤其是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顺昌城区变迁、建筑风貌变化、人民生产生活方式变化、重要历史事件的场所,也是唤起顺昌市民儿时回忆、唤醒顺昌市民城市情节的场所,也是社会各界和市民盼望已久的美好愿望。
2.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顺昌记忆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项目位置和规模:
顺昌记忆馆位于南平市顺昌县市民休闲广场。
本次招标范围为顺昌记忆馆(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的布展及深化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包含顺昌记忆馆进行改造设计、建筑外墙及内部改造,展陈布置、VR光电及多媒体等光电布置等。以上范围招标人如需增减,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二附图)
(3)项目进度要求
本项目总承包工期为: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完成布展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并且于2019年1月31之前完成合同内的所有内容。
(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顺昌记忆馆(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的布展方案及深化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的内容,包含顺昌记忆馆进行改造设计、建筑外墙及内部改造,展陈布置、VR光电及多媒体等光电布置等。还包括包括整体策划、展览设计与制作及多媒体制作、展厅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安装,即展馆整体策划和设计、施工、安装、集成、制作、设备采购等一揽子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一《顺昌记忆馆项目建议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1、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中标后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装饰专业类(含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艺术设计类美术师或环境艺术设计师(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协会颁发的环境艺术师证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建筑装饰专业类(含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艺术设计类美术师或环境艺术设计师(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协会颁发的环境艺术师证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个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8 其他资格要求:3.8.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8.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8.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8.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④、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未按照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第三方验证工具认定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8.5 ①.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③. 根据闽建筑[2018]38号文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 请于2018年 12 月 19 日8时30分至2018年 12 月 23 日23时59 分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2 月 23 日23时 59 分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标副本封面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并领取。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项目编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 01月08日14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再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投标保证金凭证扫描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及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nNPTF” 格式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和设计图纸到场的视为自行撤销其投标文件。
7.4 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pggzy.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顺昌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 址:顺昌县南北街
电 话: 139*****358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邮 编: 353000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 黄工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监督部门: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友情提示:
①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瑞晟南招【2018】424号
本招标项目于 2019年01月08日14:3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顺昌记忆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顺昌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吴晓岚、叶秀萍、沈玉林、李昙、郑意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臻和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加云 注册证书编号:闽Z009-60624
投标金额:*******元(其中含设计费146000元)
得分:86.66分
工期: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0天内完成布展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并且于2019年1月31之前完成合同内的所有内容。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标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 | / | / | /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9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 址:顺昌县南北街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3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邮编:353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二0一九年一月九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瑞晟南招【2018】424号
本招标项目于 2019年01月08日14:3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顺昌记忆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顺昌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吴晓岚、叶秀萍、沈玉林、李昙、郑意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臻和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加云 注册证书编号:闽Z009-60624
投标金额:*******元(其中含设计费146000元)
得分:86.66分
工期: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0天内完成布展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并且于2019年1月31之前完成合同内的所有内容。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标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 | / | / | /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9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 址:顺昌县南北街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3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邮编:3530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部门或机构名称: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二0一九年一月九日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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