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国土资源局2座拟出让矿山出让前期方案编制服务招标(重)成交公告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2座拟出让矿山出让前期方案编制服务招标(重)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座拟出让矿山出让前期方案编制服务招标(重)
品目

服务/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采矿业服务

采购单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01月09日16:3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0日成交日期2019年01月10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韦国燕、陈玉金、韦家扬
总成交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火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钢杰****-*******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一幢第15层1单元15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火红****-*******
附件:
附件12座拟出让矿山出让前期方案编制服务招标(重)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2成交结果附件.rar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2座拟出让矿山出让前期方案编制服务招标(重)”项目(项目编号:GGZC2018-J3-11370-GXTZ)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GZC2018-J3-11370-GXTZ

项目名称:2座拟出让矿山出让前期方案编制服务招标(重)

项目联系人:姜火红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钢杰****-*******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一幢第15层1单元150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火红****-*******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GZC2018-J3-11370-GXTZ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0日

成交日期:2019年01月10日

总成交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A分标:

1.成交供应商:广西地科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建华路1号欧景花园二期4栋B单元201

3.成交金额: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B分标:

1.成交供应商:广西地科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建华路1号欧景花园二期4栋B单元201

3.成交金额: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4.主要成交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成交报价和售后服务承诺等详见附件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国燕、陈玉金、韦家扬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资源政策,为了实现科学合理的、规范化地进行开采,确保安全生产和充分回收利用矿产资源,必须根据矿山开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在矿石加工生产和生活设置用地方面,要充分体现节约用地,要充分考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的要求,符合当前环境保护的理念结合。要选择最佳的开拓和开采方式,根据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书》基础资料,在拟划定采矿权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包含批准开采区块资源储量分布估算范围以及设计开采需要的生产加工工业场地和生活设施空白区范围)内, 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按照开发利用效率最大化、安全措施保障充分要求,选择最佳的开拓开采方式和先进设备,实现封闭式碎石加工方式,修建矿石破碎厂房车间,配备有效的降尘捕尘装置,实现清洁生产;按照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合理规划生产生活设施以及堆土、堆矿布局,配套道路运输防尘、防洪防涝和水土保持措施。要保证开发利用方案编写的规范化和审查工作的质量,严格把好资源利用的源头关,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能够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出最大的资源效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涉及必要的参数必须满足采矿权价款评估需要。

简要技术:

编制的方案要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规范,与《开发利用方案》前后呼应。以生态环境优先为理念,因地制宜,恢复治理的效果与当地环境相融洽,按照绿色矿山以及与《开发利用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步要求,采用先进技术,边生产边治理,保绿保活。核定的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保证金要实事求是,保证未来有足够的治理资金保障。编制方案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做到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同时编制,同时审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应在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开采设计等基础上编制,并符合相关规划。必须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开拓系统和开采方式实际,在拟划定采矿权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包含批准开采区块资源储量分布估算范围以及设计开采需要的生产加工工业场地和生活设施空白区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区域范围包括开采区及采矿活动的影响区。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之一。

3、矿山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纳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参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执行。

4、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

5、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主要政策与技术依据如下:

(1)《土地复垦条例》;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4)《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5)《土地复垦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DB45/T 892-2012);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

(7)《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对比选择。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科学合理,互成体系。

2、两个方案都应提出两个以上设计方案,在成本和效果理念上进行论证比对,提出初步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议,经相关专家评选和甲方同意后,按选择的设计方案进行具体设计。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桂国土资规〔2017〕13号)的精神,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按有关编制技术要求编制。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经专家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提交专家组复核。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标的名称:A标: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平月制碱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开展招标。

B标: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腾山口冶金熔剂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开展招标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四、单价:/

五、服务要求: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编制 前期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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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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