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安溪出口至建安大道段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高速安溪出口至建安大道段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安溪出口至建安大道段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审【2018】155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高速安溪出口至建安大道宝龙路口段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7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现状特点进行景观绿化改造,道路两侧清除部分盆架木及杂草增加开花树种及绿篱,增加彩化效果,融入藤铁工艺文化元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 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为年(半年成活养护),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专业的职称。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2980000秒至201901021730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需图纸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0595-2*******)。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标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9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③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01091000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 邮编:362400

电话:138*****325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丰盛大厦6F2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 传真:0595-22552598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

2018年12 月29日



高速安溪出口至建安大道段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安建招字(2018)087号

各有关单位:

高速安溪出口至建安大道段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补充通知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条款“建设该项目除必须在企业所在地缴交的税收外,其余应缴的税收在安溪县缴交”。

二、因本项目为绿化工程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

三、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2条款K值取定及抽取办法修改为:①、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0%(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②K值的抽取办法:K值在开标时当众抽取确定,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四、本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修改为:第一次拨款:完成乔木种植、灌木及地被种植后,支付至所完成工程量的70%。第二次拨款: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承包人将内业资料归档完毕且报备手续齐全,财政部门出具工程结算结论书后28天内支付至财审结论价款97%,余下3%作为绿化养护保证金及工程质量保修金。第三次拨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6个月后(如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30天内支付至财审结论价款的100%。

注:上述付款周期由承包人按节点实际进度,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阶段施工进度计划表,监理单位在接收到报告后3 天内完成审核签证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单位报告后3 天内完成工程量核实审批,财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资金拨付。施工中设计变更或签证引起的增减工程量及投资,发包人均不予在结算前支付,待完成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后支付。

五、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增加第21.6项“农民工工资账户管理(按闽人社发【2018】8号执行)”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并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协议。

21.6.1工程(交)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工资专户撤销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备案部门报备。

21.6.2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和项目日程监管考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21.6.3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工资专户开设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

21.6.4工资专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开立企业网银、通兑等业务,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同一个施工合同时,只能开设一个资金专户。

21.6.5人工费(工资款)的缴存比例:项目业主按时足额将应付工程款的30%作为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

21.6.6施工企业(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负责按月考核农民工工资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工资表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维权告示牌上公示,工资表公示无异议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加盖公章,每月按时提交开户银行,银行根据加盖公章的工资表,代发工资数据盘片,直接从工资专户向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划转工资。

六、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若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七、本补充通知均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18]087号

1、高速安溪出口至建安大道段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于2019年01月09日在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省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泉发住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

429.3742万元

429.3742万元

429.3742万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蔡少波

傅启育

吴锦呈

证书编号

闽特Z509-03652

********8

闽特Z509-03887

工期

20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为 半 年(半年成活养护)

质量

符合《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俊贤、黄丽荣、石黔灵、杜永康、翁华英。

6、公示时间: 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年 1 月14 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公章)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七层

邮政编码: 362400 ;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8*****32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丰盛大厦6F2

邮政编码: 362000 ,联系电话:0595-2*******

联系人:小薛

8、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

日期:2019年1月 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景观绿化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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