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招标公告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招标公告



蒙自市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1-11

2019-01-12至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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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黄俊杰

186*****711

蒙自市民政局

蒙自市银河路30号市民政局(原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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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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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完税凭证);(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磋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在建工程;3、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省外供应商还须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信息登记证》;5、投标方自行踏勘,持有甲方出具的踏勘证明方可参加投标;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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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2019-01-23 14:30:00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办事处(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采[2014]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为蒙自市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具体内容已工程量清单为准

2019-01-23 14:00:00

2019-01-23 14:30:00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办事处(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2019-01-14 09:00:00
2019-01-18 17:00:00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办事处(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现场购买

1200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办事处(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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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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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应急避难 民政 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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