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室外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室外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室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投[2014]166、[2014]1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与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水南镇三班村井垅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室外道路、绿化、挡墙、围墙、门卫值班室、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弱电管网等,本次招标价格约为3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室外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城市公共广场面积2-5万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3000万为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7日 08:30:00至2019年1月3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月11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明建筑[2017]96号);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文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1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人民法院

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81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111,传真:/

联系人:林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2@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高木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180*****8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6号(社保大厦十三层)、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108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室外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修改、答疑纪要

一、 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中“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所填定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应加双下划线。

二、 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0人)。

三、 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修改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

四、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四项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按通用文本

五、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2.5条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招标人:将乐院县人民法院

招标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室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E****************001001的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室外工程,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19年1月11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电子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 2019 年1月1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无

四、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五、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无。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豪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徐瑞勇 注册编号:********8512

技术负责人:李优蓉 职称:工程师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受理投诉机关:将乐县人民法院 ;电话:0598-*******

招标人名称:将乐县人民法院

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8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林建华 189*****1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高木香 ****-*******

日期: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外 用房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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