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环保督察项目土方测绘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东河区】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环保督察项目土方测绘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环保督察项目土方测绘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环保督察项目土方测绘招标 |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2405号 | ||||||||||||
评审日期: | 2019年01月11日 | ||||||||||||
公示日期: | 2019年01月11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铝业大道279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樊建辉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甲尔坝新村C区1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669********9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居然新城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张波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MD5=05f22257b224a5d0cd908fcb838b5f59" target="_blank">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审成员: | 王猛 宫凤兰 赵占厚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11日 |
招标
|
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