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中医院银医一卡通及门诊系统设备采购与维保项目中标公示

临泉县中医院银医一卡通及门诊系统设备采购与维保项目中标公示


临泉县中医院银医一卡通及门诊系统设备采购与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中医院银医一卡通及门诊系统设备采购与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LQCG********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7日

采购日期:2019年1月1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五楼

成交金额:5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士海、姜伟、孟海峰

采购人名称:临泉县中医院

地址:临泉县中医院

联系人:孟海峰

联系方式:139*****038

采购机构名称: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

项目负责人:唐工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9114日至2019115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临泉县中医院

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系统设备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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