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SNJY(2018)0575-2-1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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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遂安发改【2018】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券资金和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安发改【2018】1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延线黄林社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10.02亩,新建教学楼、门卫室、晨检、医务室、设备用房共5276.30平方米,新建围墙、活动场地等相关附属及校园绿化。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遗书所包括的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所有证件的专业均应与本次招标工程类型相符。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锁定情况为准)。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人在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相关资料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是否有未完工项目情况进行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发现虚假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中标公示期内,将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发出中标通知书】资质,近五年已完成(□0个;?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ggzy.gov.cn)。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220 日至 2018 12 25 23 时,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nggzy.gov.cn),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商务标招标控制价文件,格式为*.BDS)。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商务标招标控制价文件,格式为*.BDS)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1 14 9 30 分,地点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和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n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延线黄林社区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六号楼1312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丽君

联 系 人:

蒋贵思

电 话:

0825-*******

电 话:

028-********

传 真:

0825-*******

传 真:

02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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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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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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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电话:0825-*******,传真号码:0825-*******



遂宁市安居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SNJY(2018)0575-2-1评标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原文链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居区第三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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