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投资区东美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中标结果
台商投资区东美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台商投资区东美中心小学
乙方:漳州市明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90]HRC[TP]*******的漳州台商投资区东美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文艺设备 | 其他文艺设备 | 1 | 批 | 国内 | 355320 | 355320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
合计: | 35532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整(¥35532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台商投资区玉江小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绿化草坪2校园雕塑琴摆件3校园棋盘摆饰4校园雕塑书摆饰5校园户外石桌石凳6操场小学科学模型7新停车棚8旧车棚拆除9花墩拆除10树苗11阅览室树造型组合12阅览室风扇13阅览室墙体粉刷14阅览室打墙15实木桌椅16造型组合桌椅17阅览室书柜18阅览室木地板19教室走廊木板画20旧楼改造21旧书架颜色改造22楼梯走廊挂件23 让阅读陪伴我们成长墙广告牌24宣传栏25主楼楼体文字广告牌26 “德如玉智如江”广告牌27栏杆画28校风校训29果树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按经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送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需要安装调试的在安装调试完毕),中标方提出验收要求,由采购方组织专家组实行现场验收,中标方代表到场协助。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更换,直至通过最终验收。采购人或采购人请技术专家检测作为验收标准依据并组织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整个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价格中)。如果双方对中标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争议则将相关货物送权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如果检测合格,费用由采购方承担,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货款95% |
2 | 5 | 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合同货款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内所有条款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履约(不可抗力除外)。甲乙双方若有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依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违约方进行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略。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略。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根据采购方指定地点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分类上架,直到验收合格。中标产品,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质保期,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我方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2、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我方即时响应,8小时到达现场维修,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我方负责提供替代设备,产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在质保期结束后,我方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只收取配件费。3、技术资料要求:我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原理路图及其维修资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州台商投资区东美中心小学 | 乙方: | 漳州市明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台商投资区东美村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号江滨花园沿江2幢D307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宝娇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2*****340 | 联系方法: | 188*****68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50*****327566 |
签订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东美中心小学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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