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智慧能源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萧县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智慧能源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萧县光伏扶贫电站智慧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光伏扶贫电站智慧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XXCG18-2083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
开标日期:2019年1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
中标金额*******元。履约期:合同签订后60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iSolarCloud标准版智慧管理平台1套9500元,本地服务器系统1套178000元,云服务1套36300元,CXC550FL3*6监控大屏169740元,智能通讯箱137套单价8200元,并网数据无线安全接入系统620000元,海康威视130万室外红外高清高速球摄像机247台单价2025元,6米摄像机立杆247个单价880元,深信服一体化网关137台单价3750元,海康威视4G网络视频存储主机111台单价16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彭伟(组长)、田学忠、王树青、杨武、钟灵。
招标人名称: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萧县龙城镇
联 系 人:任一宝电话: 180*****353
招标机构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黄工联系电话:********086
收费标准:0元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6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人: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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