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灵石县王禹乡慈云寺正殿保护修缮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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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灵石县王禹乡慈云寺正殿保护修缮工程成交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灵石县王禹乡慈云寺正殿保护修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9【001】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王禹乡慈云寺正殿保护修缮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慈云寺屋顶、门窗、柱子、地面、台明、墙身掏砌等修缮工程等工作。
五、采购预算:33.077868万元
六、工期:180日历天;
七、施工地点:灵石县王禹乡
八、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施工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获取谈判文件需持的证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5)规费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建造师)身份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据);(10)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上截图。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三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十、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1月14日下午14:30投标人报到,15: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系人:武先生
委托方:灵石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133*****608
日期:2019年1月8日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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