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路灯维修设施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路灯维修设施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路灯维修设施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6 15:59 |
代理机构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2*****678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田女士 |
采购人 | 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采购人地址 | 芦阳镇迎宾大道1号楼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田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678 |
行业划分: | F5282 |
成交日期 | 2019-01-15 17:0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19-01-03 16:52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王兴(采购人代表);吴宇清(SC*******);张忆卿(SC*******) |
评审时间 | 2019-01-15 11:3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交付,并通过验收。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完成所有货物交付且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4、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处。5、验收方式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质保期为2年,在安全使用期要确保易损件损坏前及时更换。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3795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路灯维修设施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神州微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2幢18层1801号;中标金额:3795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9000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迎宾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9000元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成交供应商:四川神州微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7.95万元;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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