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规划局长沙市市域蓝线划定合同公告CSCG-DD-201812130037-1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长沙市市域蓝线划定合同公告CSCG-DD-201812130037-1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 合同编号: CSCG-DD-********0037-1 |
供应商(乙方):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定点采购
(2)项目名称:长沙市市域蓝线划定
(3)采购计划编号:CSCG-********00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总价 |
1 | 长沙市市域蓝线划定 | 795000 |
合计金额小写:795000.00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伍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价格优惠率:本项目投标最后报价已按最新一轮中介机构库标段一定点单位承诺优惠率下浮37.2%收取。
合同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范围:长沙市市域范围内蓝线划定
(2)内容与深度:
1)都市区范围内河流、湖泊结合地形图、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资源建库成果划定水域保护范围线;2)都市区范围外一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湖泊主要结合地形图、生态资源建库成果、已按法定程序审批的相关规划、水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划定水域保护范围线;3)“一江六河”主要按照各流域岸线管理专项方案中的蓝线划定要求进行,同时参考地形图、控规、总规、生态资源建库、河长制及其他相关资料;4)以上三种情况下的水域保护范围线划定工作均需要解决好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设用地与各蓝线划定之间的矛盾。
内容和深度达到设计要点及相关审查纪要或审查意见要求。
(3)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蒋祺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从2018-12-31起 至2020-03-31止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城乡规划局通过795000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3次 第1次支付238500元, 第2次支付397500元, 第3次支付159000元,
支付说明
invalidmessage="最多只能输入1000个字">支付说明:本合同根据时间进度分3次支付合同金额,分别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项目结题后支付50%;项目验收通过后一年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本合同最后一阶段的支付金额为暂定金额,合同最终金额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查的价格为准。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3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 采购人执3份 , 供应商执1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10.合同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5)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设计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遵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
(7)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设计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设计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规划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设计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设计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8)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如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9)乙方应使用CAD系统软件,并按照编制办法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10)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1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2.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备案时间:2019-01-17(甲方盖章后自动生成)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冯意刚 | 法定代表人: | 李彦波 |
委托代理人: | 邓凌云 | 委托代理人: | 任新健 |
电话: | ******** | 电话: | ********6522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长沙市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 | ||
帐号: | ****************0877 |
标签: 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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