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中标公示

凌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中标公示



工程编码lys********159
工程名称凌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
标段名称凌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编号Glys****************35
建设单位凌源市农村经济局联系人张天昕联系电话155*****286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朝阳市·凌源市建设地点凌源市
拟中标单位吉林省中农阳光数据有限公司中标价(元)63204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评审得分资格能力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编号
1吉林省中农阳光数据有限公司632040.00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通过国家和省检查验收88.19注册测绘师胡兴强高级测绘工程师170*****2066
2辽宁经纬测绘规划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36620.00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通过国家和省检查验收73.89注册测绘师刘春英注册测绘师CH********
3吉林中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622880.00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通过国家和省检查验收73.46注册测绘师任丽粉注册测绘师************************0311
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1月18日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1日
填报单位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农产品 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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