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兰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竹兰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1章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竹兰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竹兰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竹兰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批复 厦海发投【2018】26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马青路与杏海嵩路交叉口西侧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拟对竹兰山采石场片区进行生态修复,复绿面积约47.64
公顷,其中边坡面积约11.02公顷,平面面积约36.6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回填土种植土、边坡削皮、边坡厚层基材挂网喷播、平面撒播草籽绿化、新建不锈钢蓄水池、生态截水沟、自动喷洒系统、围网等工作。投资总额约为7979.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134.4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7134.45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 闽价服[2013]260号)及《 海沧区财政局关于下发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理取费标准的通知》( 厦海财[2010]48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 元。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 闽价服[2013]260号)及《 海沧区财政局关于下发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理取费标准的通知》( 厦海财[2010]48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按保修服务工作 所需工作日计算,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5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风景园林工程(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壹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风景园林工程(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壹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2-29 09:00:00 至 2019-01-18 13:0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最新版本的电子签名系统(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xmas.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 1188 号城建大厦 18 楼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李勇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A栋407-1室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zfcg689@163.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沈幼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4 层 C 区(云顶北路 842 号)
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公示标签: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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