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养护设备采购YS5双排座客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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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养护设备采购YS5双排座客货车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冀发改招标核********
所属行业:制造业/其他制造业
所属地区:邢台市-邢台县
公示内容: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养护设备采购YS5双排座客货车
候选人排名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价格评分结果评标价格中标价格工期负责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1天津旭东翔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6000元人民币97.04336000元人民币336000元人民币40日历天
2沧州路鑫交通工程有限公司352000元人民币96.91352000元人民币352000元人民币45日历天
3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50000元人民币82.29350000元人民币350000元人民币45日历天
第1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

制造商投标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产品应具有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公布的证明文件【仅限YS1、YS2(推雪铲、水罐除外)、YS3(车载式绿篱修剪机底盘车)、YS4、YS5标段】;投标产品应通过国家3C认证【仅限YS1、YS2(推雪铲、水罐除外)、YS4、YS5标段】;YS6标段本次投标的移动式发电机组需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2017年1月1日以后出具)。

代理商投标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设备制造商授权书,且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上述制造商要求。
第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

制造商投标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产品应具有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公布的证明文件【仅限YS1、YS2(推雪铲、水罐除外)、YS3(车载式绿篱修剪机底盘车)、YS4、YS5标段】;投标产品应通过国家3C认证【仅限YS1、YS2(推雪铲、水罐除外)、YS4、YS5标段】;YS6标段本次投标的移动式发电机组需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2017年1月1日以后出具)。

代理商投标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设备制造商授权书,且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上述制造商要求。
第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

制造商投标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产品应具有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公布的证明文件【仅限YS1、YS2(推雪铲、水罐除外)、YS3(车载式绿篱修剪机底盘车)、YS4、YS5标段】;投标产品应通过国家3C认证【仅限YS1、YS2(推雪铲、水罐除外)、YS4、YS5标段】;YS6标段本次投标的移动式发电机组需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2017年1月1日以后出具)。

代理商投标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设备制造商授权书,且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上述制造商要求。
第1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1、北京德硕祥科技开发中心

2、菏泽市牡丹区浩蓝环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3、北京凯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4、郞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百聚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第2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1、石家庄晏灿商贸有限公司

2、石家庄晏灿商贸有限公司

第3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北京裕鼎宏通科技有限公司双排座客货车采购
备注内容: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

1、邢台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投标产品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公布的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款“设备制造商授权书”规定和2.1.2款“资质要求”规定;

2、邢台恒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投标产品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公布的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款“设备制造商授权书”规定和2.1.2款“资质要求”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车辆的销售业绩不足5台,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款“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邢台聚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投标产品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公布的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款“设备制造商授权书”规定和2.1.2款“资质要求”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车辆的销售业绩不足5台,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款“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城角街西城国际C座24层,联系人:王伯超,电话:139*****035,****-********邮 箱:dahuajt@163.com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全部投标单位:1、天津旭东翔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6000元;2、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50000元;3、河北琼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9600元;4、邢台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20106元;5、邢台恒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27690元;6、邢台聚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30614元;7、沧州路鑫交通工程有限公司352000元;
公示开始时间:2019-01-21
公示截止时间:2019-01-23
开标时间:2019-01-16
项目负责人:王伯超
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王伯超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客货 养护设备 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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