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一期配电工程成交公告

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一期配电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一期配电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采购单位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贺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22日15:4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1月11日成交日期2019年01月21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彭素华、徐昌禄、梁超星
总成交金额¥148.18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步行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媛媛****-*******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太兴街1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一期配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贺新城招(2018)1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贺新城招(2018)18号

项目名称: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一期配电工程

项目联系人:黎云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步行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媛媛****-*******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太兴街1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云****-*******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贺新城招(2018)18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1月11日

成交日期:2019年01月21日

总成交金额:148.18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万元)
1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148.188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3731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素华、徐昌禄、梁超星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工期:60日历天。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新建欧式变压器2台,新建杆塔4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一期配电工程(项目编号:贺新城招(2018)18号)

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01月11日就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一期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一期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贺新城招(2018)18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新建欧式变压器2台,新建杆塔4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三、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磋商日期:2019年01月21日10时30分

评审(磋商)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六)(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彭素华、徐昌禄、梁超星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1,481,880.00)。

4.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承诺等级:合格。

6.项目经理:刘春辉(注册编号:桂********0668)。

六、联系事项:

1.采 购 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步行街1号

联 系 人:唐媛媛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分公司地址:贺州市太兴街112号

项目联系人:黎云

联系电话/传真:****-*******

3.监督管理部门:贺州市生态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年01月21日


标签: 配电工程 房屋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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