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2019-2020年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中标结果
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2019-2020年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
乙方:厦门东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JBT[GK]*******的厦门市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2019-2020年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技术服务合同》。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软件运维服务 | 软件运维服务 | 1 | 项 | 国内 | ******* | ******* | 东博科技 | 定制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零捌万捌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
4.3交付条件:完成本项目招标要求所有内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验收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厦门市公路局公路信息系统及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市局及局属单位办公电脑、网络的维护、市局及局属单位已建的多套信息系统的维护、市局路网中心整体运维、公路局微信平台运维和推广,通过运行维护,保证厦门市公路局公路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后续建设规划和建议,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厦门市公路局的信息化整体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服务期满并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 。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失误,未因服务工作对甲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2、完成第1条第2项技术服务内容;3、以本合同及双方认可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和国家相关标准作为验收依据,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满结束后7个工作日乙方可提请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无。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0 | 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服务方支付中标金额的20%作为开工预付款;委托方在支付预付款前,服务方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 |
2 | 20 | 维护期满6个月,委托方向服务方支付中标金额的20% |
3 | 10 | 维护期满12个月,委托方向服务方支付中标金额的10% |
4 | 30 | 维护期满18个月,委托方向服务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0%; |
5 | 20 | 整个项目维护期满经验收考核合格及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尾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1月1 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计算机代理维护中,如不能按照内容要求进行维护或及时提交工作文档的,每违约一次扣除维护费 500 元; 2.路网管理中心整体运维中,如不能按照内容要求完成运维工作的,每违约一次扣除维护费 2000 元; 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要求按时按点发布信息快报,每违约一次扣除维护费 2000 元(如夜间遇暴雨天气,信息快报发布时间应不迟于隔天早上8点之前) 4.公路基础数据库系统维护及数据处理中,如不能按照内容要求进行维护或者数据更新的,每违约一次扣除维护费 1000 元; 5.公路局微信平台推广中,如不能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推广活动或者履行运行维护工作的,每违约一次扣除维护费 500 元;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每次酌情扣除 5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的维护费; 7.每年度违约次数累计不得超过 20 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合同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 计算机代理维护主要维护内容包括网络系统维护、主机系统维护、机房环境维护、安全系统维护、PC终端维护、安防监控维护等;维护范围:厦门市公路局、五个分局、两个中心及两个中心下辖的服务区、战备仓库、路桥商厦、路灯班站、中心实验室等。 (二) 路网管理中心整体运维路网管理中心位于厦门市公路局大楼5楼,包括路网平台监控指挥中心、多媒体会商室、机房、办公室等几个区域。路网管理中心的整体运维工作主要是根据现有路网中心运行情况,对路网中心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运维及管理并对路网中心硬件设备进行维护。路网管理中心的硬件设备包括PC终端、桌面液晶升降机12台、台面式会议单元22个、视频编码与解码器13个、打印机3台、传真机1台、投影仪1台、路由器4台、交换机7台、防火墙2台、服务器33台、多媒体会议系统1套、慧锐平台系统1套、门禁系统1套、呼叫中心系统1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其他网络设备约17套。 (三) 公路信息系统维护公路局及局属单位在用的多套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包括:公路基础数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VMWare管理平台、存储与视频资源管理平台、流媒体管理平台、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公路局官方网站、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交通战备物资管理系统、道路积水预警系统(不含外场设备)、市局门禁系统、厦门公路微信公众平台(一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市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 | 乙方: | 厦门东博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2号楼201-02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晓东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9*****974 | 联系方法: | 138*****00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058 |
签订地点: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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