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尔族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斡尔族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23日我局拟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梅里斯区政府二号院
电话:****-*******
电子邮箱:mlsqhbj@126.com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北湖污水处理厂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城区西南0.5公里处
环评机构: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现有CAST反应池改造为改良A/O反应池和混凝沉淀池(将原有4座反应池改造为改良A/O反应池2座及混凝沉淀池2座);对污水处理厂中部分设备(曝气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同步建设污泥深度处理系统等。技改后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0.5×104m3/d保持不变。采用“改良AO污水处理+污水深度处理池+紫外线消毒”工艺,将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后,排入嫩江。技改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0.5×104m3/d。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7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1)废气:主要来自施工过程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与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2)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及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来自新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噪声等。
(4)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地面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弃土,建筑物拆除和新建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厂区产生的恶臭。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由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泵类和风机类等设备。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渣、沉渣、污泥、生活垃圾等。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采取加强管理,建材堆放定点定位、设置挡风板、定期洒水喷淋、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对露天堆放场进行遮盖等一系列措施。
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构筑物进行封闭设计,恶臭采取活性炭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营运期废水采取的防治措施:采用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域防渗措施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K≤1×10-12cm/s。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1 级的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及振动的机械设备,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围墙作为隔声屏障,围墙高度不小于2.5m,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影响。
营运期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消声,并种植绿化带。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分类存放,尽可能回收利用,现场施工材料,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出场。
营运期固体废物采取的防治措施:栅渣及沉砂收集后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对污泥采取容压式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卫生填埋工艺,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吸附臭气的活性炭、化验室废液收集后送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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