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入围中标公告
建筑公司入围中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内容
澄迈县市政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有实力、信誉好的服务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承接澄迈县市政管理局招标金额低于50万(不包含50万)的工程项目的日常维护工程,包括:基建、人行道修复及路面修补、园林绿化补植及种植、市政路灯和景观灯建设和维修等。其单项工程预算价以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预算价为准,具体工程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或相关资料为准。新审批的公开招标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二、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与资质相应的资金实力。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书同时附带近一年工程建设业绩,及公司最近期财务状况的说明。
(三)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投标人能同时兼顾从事基建工程、人行道修复及路面修补、园林绿化补植及种植、市政路灯和景观灯建设和维修、等工程业务施工。
(五)采购人根据一个年度的实际需要确定工程量,具体工程如涉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人采取“我方认质认价、承包方采购、验收后安装”的采供方式。
三、工期要求:以发包人于发包时确定的工期为准。入库单位必须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的工期按质、按量、按时独立完成,并在通过验收后向发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四、质量要求:入库单位承包工程施工任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保证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承包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直达到承诺的工程量验收标准为止,补救或返工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五、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
(1)入库单位所承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一般情况下为1年,如遇到特殊工程项目,则以发包人发包时的规定为准,但最长不超过2年。
(2)入库单位所承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国家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期限执行;有关材料设备的生产商承诺的质量保修期限高于前述国家规定的,按其承诺执行,前述国家规定没有明确的,按发包人于发包时的规定执行。
六、中标人选定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上的机动性,需选定 4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采购人在实施工程项目时再由本次招标确定的 4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同时报价,最终选择质优价廉者承接工程项目。
七、项目结算
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分阶段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九、服务期三年
采购人: | 澄迈县市政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45号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 |
联系人: | 吴崇文 | 联系人: | 黄广淋 |
电话: | 139*****165 | 电话: | 189*****879 |
标签: 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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