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同步热分析仪-质谱仪联用系统中标公示
河南理工大学同步热分析仪-质谱仪联用系统中标公示
河南理工大学同步热分析仪-质谱仪联用系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8-1397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理工大学的委托,就河南理工大学同步热分析仪-质谱仪联用系统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理工大学同步热分析仪-质谱仪联用系统项目
二、公告发出日期:2019年1月10日
三、评标信息:
竞争性谈判日期:2019年1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评标室
竞争性谈判小组:陈勇、汪超英、黄光许
四、结果信息:
成交人:郑州崇源科贸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元人民币;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八一路;
成交内容:同步热分析仪-质谱仪联用系统,数量:一套,价格:*******元,品牌型号:德国耐驰STA449F3-QMS403D,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质保期一年
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金额为:21545元人民币。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理工大学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联系人:王国伟联系电话:****-*******
邮 编:454000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E-mail:********8@qq.com">********8@qq.com
邮政编码:450003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谈判文件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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