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2018年度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目录
钟山区2018年度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目录
钟山区2018年度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
目录
区级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21项)
区级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项)
区级部门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项)
区级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21项)
序号 | 事项 编码 | 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权限内取水许可 | 《水法》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下取用水资源。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领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但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和缴纳水资源费的除外。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五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2 | 权限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含小(二)型骨干水源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中的第172项规定的实施主体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审查)的下列工程项目: 自治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以外的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工程。 工程项目总投资在100(不含100万元)万元以下的农村饮水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第六条“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编制。 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3 | 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4 | 不跨县区小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报告审核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5 | 动物防疫合格条件的审核 |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6 | 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许可 | 《畜牧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7 | 兽药经营许可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8 | 兽药、农药广告内容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4条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9 | 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批准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304号令发布)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0 | 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用或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1 |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特许捕猎证》审批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十九条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2 | 检疫许可证的核发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第三十一条 繁殖材料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植物检疫。检疫不合格或者未经检疫的,保藏中心或者测试机构不予接收。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3 | 集体林木、国有、个人林木采伐许可证 |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4 | 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5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 《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6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7 | 权限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 《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18 | 动物诊疗的许可 |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 | ||
19 |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20 |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查、审批和验收管理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三十八条 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
21 | 县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五十七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附带条件的捐赠,接受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赠,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 | 钟山区民宗局 | ||
22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三十五条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尚不具备条件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信教公民代表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所在地宗教团体和乡级人民政府意见后,可以为其指定临时活动地点。 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导下,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具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条件后,办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手续。 临时活动地点的宗教活动应当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 | 钟山区民宗局 | ||
23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不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审批 | 《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发布)第十六条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依法应当经规划、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核的,应当持审核意见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二)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州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对在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拟同意在寺观教堂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 钟山区民宗局 | ||
24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延续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 钟山区卫计局 | ||
25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钟山区卫计局 | ||
26 | 护士执业注册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98项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 钟山区卫计局 | ||
27 |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订)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 钟山区卫计局 | ||
28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 钟山区卫计局 | ||
29 |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 《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钟山区卫计局 | ||
30 |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及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的审批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46号)下放目录第21项,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以及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的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 钟山区卫计局 | ||
31 | 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卫生许可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46号)下放目录第20项,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卫生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 钟山区卫计局 | ||
32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 钟山区卫计局 | ||
33 | 科研教学所需毒性药品够用审批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 钟山区卫计局 | ||
34 | 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类)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传染病防治法》第29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0项 《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8号)下放第10项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 钟山区卫计局 | ||
35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8号)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生委令第6号) 第二十一条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8号)下放第12项 | 钟山区卫计局 | ||
36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208项 | 钟山区卫计局 | ||
37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第46号令)第三章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 钟山区卫计局 | ||
38 | 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 钟山区卫计局 | ||
39 | 特别重要公共场所和省级医疗机构候诊室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8号) | 钟山区卫计局 | ||
40 |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第46号令)第三章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 钟山区卫计局 | ||
41 | 权限内民办学校举办、分立、合并、终止的审批 | 《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钟山区教育局 | 权限内民办学校举办、分立、合并、终止的审批 | |
42 | 权限内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 钟山区教育局 | 权限内教师资格认定 | |
43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钟山区民政局 | ||
44 | 批准设置治丧和悼念场所 | 《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和有条件的乡镇,治丧和悼念活动必须在殡仪馆、火葬场及殡仪服务站内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的场所进行,禁止占道停尸治丧。 | 钟山区民政局 | ||
45 | 慈善组织登记、认定 | 《慈善法》第十条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 钟山区民政局 | ||
46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审查审批 | 《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 钟山区民政局 | ||
47 | 权限内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钟山区民政局 | ||
48 | 权限内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钟山区民政局 | ||
49 | 权限内养老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许可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6月27日修订)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 第八条 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符合条件的,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以下简称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 钟山区民政局 | ||
50 | 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扩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 钟山区民政局 | ||
51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主席令第81号)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第184号)附件2第2项。 | 钟山区财政局 | ||
52 | 权限内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审批 |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钟山区人资和社保局 | ||
53 | 权限内设立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含设立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民办学校)审批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抄送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 钟山区人资和社保局 | ||
54 | 权限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 《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3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88项 | 钟山区人资和社保局 | ||
55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核发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钟山区人资和社保局 | ||
56 | 中央驻黔和省级单位主办或扶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6号)第八条 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始得经营。 前款所称审批机关批准是指: (一)有主办或者扶持单位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主办或者扶持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同级劳动部门认定其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性质; (二)待业人员自筹资金开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由当地县(区)以上劳动部门批准。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钟山区人资和社保局 | ||
57 |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附件5第4、5项。 | 钟山区环保局 | ||
58 | 权限内排污许可证核发 | 《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第四十五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贵州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第十二条:省内一般污染源单位应向当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是否核准颁发作出决定。对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颁发,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单位应向当地市(州、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市(州、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颁发,并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 钟山区环保局 | ||
59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的审批 | 《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发布)第四十三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产生污染物的主体设施同时运行使用。已建成的防治污染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停运。确需拆除、闲置或者停运的,应当提前10日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说明理由,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 钟山区环保局 | ||
60 | 夜间建设连续施工连作业许可 | 《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发布)第三十一条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需夜间抢修、抢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采取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措施的同时将夜间作业项目、预计时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险情的,不能认定为抢修、抢险作业。 | 钟山区环保局 | ||
61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 钟山区环保局 | ||
6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钟山区住建局 | ||
63 | 燃气供应站(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置燃气供应站(点),应在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燃气经营者向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 钟山区住建局 | ||
64 |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 钟山区住建局 | ||
65 | 城市供水、排水审批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住建部21号令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排水许可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 | 钟山区住建局 | ||
66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许可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 钟山区城管局 | ||
67 | 修剪、移栽、砍伐城市树木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 钟山区城管局 | ||
68 | 设置户外广告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钟山区城管局 | ||
69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钟山区城管局 | ||
70 | 城市公共绿地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发布)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 钟山区城管局 | ||
71 | 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批准 | 《公路法》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 钟山区交通局 | ||
72 | 对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许可 | 《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 钟山区交通局 | ||
73 | 对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审批及施工完毕验收 | 《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 钟山区交通局 | ||
74 | 对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 《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钟山区交通局 | ||
75 | 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 钟山区交通局 | ||
76 | 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行驶的许可 | 《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 钟山区交通局 | ||
77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 | 《公路法》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 钟山区交通局 | ||
78 |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 《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钟山区交通局 | ||
79 | 对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光(电)缆设施的许可 | 《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 钟山区交通局 | ||
80 | 对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等涉路施工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钟山区交通局 | ||
81 | 通航水域拖放竹、木等物体审批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在内河通航水域中拖放竹、木等物体,应当在拖放前24小时报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拖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拖放安全。 | 钟山区交通局 | ||
82 | 港口经营许可 | 《港口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 钟山区交通局 | ||
83 | 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审批 | 《港口法》(2017年修订)第十三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但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 钟山区交通局 | ||
84 | 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审批 | 《港口法》(2017年修订)第十七条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检验检疫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其与人口密集区和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 钟山区交通局 | ||
85 | 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审批 | 《港口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五条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 钟山区交通局 | ||
86 | 在港口内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许可 | 《港口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禁止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 禁止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以及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 钟山区交通局 | ||
87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九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 钟山区商粮局 | ||
88 | 权限内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九条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钟山区文体局 | ||
89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钟山区文体局 | ||
90 |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八条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钟山区文体局 | ||
91 | 举办营业性演出许可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钟山区文体局 | ||
92 |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2001发布)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钟山区文体局 | ||
93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版物零售单位业务许可 | 《出版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零售业务。 | 钟山区文体局 | ||
94 |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 | 《出版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六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钟山区文体局 | ||
95 | 从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二条申请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应当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应当发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 钟山区文体局 | ||
96 | 权限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 钟山区文体局 | ||
97 |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或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 钟山区文体局 | ||
98 | 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 | 《体育法》第四十五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 钟山区文体局 | ||
99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钟山区文体局 | ||
100 |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批准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钟山区文体局 | ||
10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第七条 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 钟山区文体局 | ||
10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钟山区文体局 | ||
103 | 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的设计、安装任务审批 |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线电视台的工程设计、安装任务的,必须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台设计(安装)许可证》。 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的设计、安装任务的,必须经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 | 钟山区文体局 | ||
104 | 权限内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含: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分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变更登记;分公司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公司备案;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备案;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备案;企业申请迁入调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14、179条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5 | 权限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含:新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变更报送预先核准;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6 |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含: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修订)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7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8 | 权限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含:食品生产许可证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食品安全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贵州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做出受理决定后,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20日内予以登记并颁发《小餐饮经营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说明理由。 《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编制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的品种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工作。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本辖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建立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工作。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9 | 权限内广告发布登记 | 《广告法》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0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27号)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2016年修正)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工作。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取得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1 |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3 | 权限内计量标准器具考核 |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乡镇企业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 |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4 | 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 钟山区安监局 | ||
115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发布)(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 钟山区安监局 | ||
116 | XK16001000125202014293400000******** | 权限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 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 |
117 | XK16002000125202014293400000******** | 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 |
118 | XK16003000125202014293400000******** | 对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 |
119 | XK16004000125202014293400000********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 |
120 | XK16005000125202014293400000******** |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具有符合运营线路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提供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三)具有合理可行、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线路运营方案; 2、《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七条城市公共交通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客运经营权; | 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 |
121 | XK16006000125202014293400000******** |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七条城市公共交通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客运经营权; | 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
区级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项)
序号 | 事项 编码 | 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17〕1148号) | 钟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由省、市(州)负责审查 | |
2 |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及证书核发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钟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 |
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 | 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办流程>的通知》(建筑垃圾联办发〔2018〕5号) | 钟山区城市管理局 | 转为其他类事项(区级只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
4 | 3000万美元以下(含3000万美元)外商投资审批 |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商务部令2018年第6号) | 钟山区商务粮食局 | 2013年1月以来承接的市商务粮食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 |
5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钟山区商务粮食局 | 2013年1月以来承接的市商务粮食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 |
6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 | 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
区级部门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项)
序号 | 承接审批事项名称 | 原市直实施部门 | 现实施部门 | 通过哪个文件承接 | 备注 |
1 | 中央驻黔和省级单位主办或扶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六盘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六盘水审改办发〔2018〕11号) | |
2 | 权限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六盘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六盘水审改办发〔2018〕11号) | |
3 | 小(二)型骨干水源审批 | 市水务局 | 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六盘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六盘水审改办发〔2018〕11号)、《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小(2)型骨干水源工程审批权限的通知》(六盘水发改农经〔2018〕57号) | |
4 |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查、审批和验收管理 | 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 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六盘水移通〔2016〕23号)、《六盘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六舯水市2017年度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六盘水审改办发〔20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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