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中标结果
公务用车中标结果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公务用车采购成交公告
采购编号:LZX10-089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根据成交原则及采购人确认,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采购编号:LZX10-089
二、询价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报价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所提供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为生产厂家原装且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
三、询价采购公告媒体:
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01分标
因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02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柳州健中冈汽车有限公司 | 柳州市燎原路10-1号 | ¥109800元 |
五、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联系人: 曾俊 电话:****-*******
2、地址: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政府采购部(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大厦B
座708室)
3、传真:****-******* 邮政编码:545001
六、公告时间: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0日
七、请成交供应商于发布成交公告后立即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政府采购部(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大厦B座708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请各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柳州市政府采购供货合同(一般货物、服务)(格式)》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由采购单位在柳州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网上)上传合同电子文档。货物验收合格后,请采购单位在线填写《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打印后由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书面合同及《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同时送达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公告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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