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17]1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龙门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524.719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安溪2025产业园智造南路工程,造价为1553.7222万元;2)安溪2025产业园智造北路二期工程,造价为669.3458万元;3)安溪2025产业园中心公园山头南侧护坡工程,造价为669.0480万元;4)安溪2025产业园给水泵房市政工程,造价为542.1812万元;5)安溪2025产业园加压水泵房建筑工程,造价为651.3414万元;6)安溪2025产业园中途泵房建筑工程,造价为84.8656万元;7)安溪2025产业园东侧排洪渠工程,造价为207.8221万元;8)安溪2025产业园人工湖配套绿化景观工程,造价为63.7952万元;9)安溪2025产业园人工湖配套市政工程,造价为82.5978万元;总造价为4524.7193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壹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8日8时00分00秒至2018年12月24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标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③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8.2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邮编:362400
电话:135*****400
联系人:林志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B幢703室,
邮编:3624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郭耀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
联系电话:****-********
2018年12月17日
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编号: 安建招字(2018)078号
各有关单位:
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 因2018年12月18日发布的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使用的范本为2017年版,现删除2018年12月1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整份。更改为本补充通知中发布的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2017年修订版),具体详见与本补充通知一并发布的附件A。
二、 2018年12月18日与原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的工程图纸、预算均不做更改。
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全部删除,以本补充通知一及上传的附件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全部删除,以本补充通知一及上传的附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均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编号: 安建招字(2018)078号
各有关单位:
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补充通知二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1.增加条款:”增加21.3养护条款如下:
(1)苗木规格和种植条件(基层处理、坡地细整、喷播、覆盖、养护等)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达不到要求的,中标人应负责整改至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苗木种植后养护期为一年(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6个月),改良土壤的种植土和肥料应达到设计图纸规定质量和数量的要求,若达不到以上要求的视情况轻重处以罚款或没收履约保证金。
(3)验收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中标人应负责整改至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施工过程挖出的土方及垃圾应立即组织外运,保证施工现整洁,确保文明施工。
(5)养护质量要求:
①苗木成活率:成活率应达100%,养护期间,苗木出现死亡的,中标单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六个月内补植,并不应索取任何费用。养护期满,苗木出现死亡的,若中标人未及时补种的,养护期顺延六个月,不另行计取任何费用。若承包人不能因苗木死亡而及时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尺寸及冠幅及时补植,发包人有权雇佣第三方补植,所需费用招标人将在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或当期进度款中扣回,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②浇水:依据植物生长期,在不同的季节里,根据实际情况所需水量的要求进行及时浇水、浇透水,以保证植物正常生长的需要。
③病虫害防治:对于虫害发行率较高的树种,要“预防为主”和“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采用综合防治放大,有效地去除病虫害,招标人有权雇佣第三方给予防治,所需费用招标人将在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或当期进度款中扣回,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④环境保护:在养护期间。所清理的垃圾、杂草应及时运清。若中标人不能清理垃圾、杂草,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招标人有权雇佣第三方清除,所需费用招标人将在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或当期进度款中扣回。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二、①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6.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修改,详见附件B-1。
②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项“6.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修改,详见附件B-2。
③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9项“6.1.3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修改,详见附件B-3。
三、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一)中的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若与本补充通知(二)有矛盾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本补充通知二均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编号: 安建招字(2018)078号
各有关单位:
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补充通知三如下:
一、 由于本项目之前发布的工程造价(安溪2025产业园智造南路、北路二期及中心公园山头南侧护坡工程)中未包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XML格式电子文档,现补充发布,具体详见与本补充通知三一并发布的附件C。
二、 开标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10:00开标”更改为“2019年1月25日上午10:00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三、本补充通知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以本补充通知三及上传的附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三均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09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18)078号
安溪2025产业园五期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于2019年1月25日在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式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鑫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恒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006.6766万元 | 4007.5731万元 | 4017.9384万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其辉 | 张华斌 | 潘儒契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
注册编号 | |||
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质量目标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
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丽敏、何国珍、李霏、何光旭、陈阿萍。
5、公示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31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溪县龙门镇, 邮编: 362400
电话:135*****400, 联系人:林志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B幢703室,
邮编: 362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郭耀雄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层
2019年1月28日
标签: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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