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岗冶铁遗址环境整治工程中标结果
望城岗冶铁遗址环境整治工程中标结果
鲁山县文化局关于河南鲁山县望城岗冶铁遗址环境整治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文化局的委托,对河南鲁山县望城岗冶铁遗址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鲁山县望城岗冶铁遗址环境整治工程;
1.2招标编号:LZC2018-BG189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含园建工程和绿化工程,园建工程主要包含防腐木地板铺装广场、200*100*6mm厚灰色透水砖铺装、碎石标识展示、600*120*15Omm芝麻灰烧毛面花岗岩道牙、200*120*600mm砼平道牙、花岗岩材质休息座椅、垃圾桶、花池。绿化工程主要包含种植灌木紫荆、腊梅、海桐球、黄杨球;种植色带华北绣线菊、南天竹;籽播车轴草;铺早熟禾草卷。苗木养护期一年,清除场内多余杂草。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2.5 工期:施工标段: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本工程预算金额约为*******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2.8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1月2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鲁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9年1月25日
4.2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评标专家:李二顺、翟世丽、边宏伟、于建设、谢培才、张乃明、尤永学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1元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期:40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伦国轩 ;注册编号:豫********2376
技术负责人:杨永涛;职称:工程师
项目组成人员:牛金萍、郑丹丹、温杰辉、陈腾飞、张亚娟
业绩:1、叶县南部山区生态绿化工程第二标段;2、叶县洛宁、许平南及建设路生态廊道绿化工程第八标段;3、襄城县文苑路建设项目(襄禹路-阿里山路)第一标段;4、宝丰县勤政路(迎宾大道-平宝路)新建工程;5、开源路改造工程;6、鲁山县光明路(人民路-振兴路)新建工程第二标段;7、宝丰县石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东段北侧中房印象听雨苑3号楼东1单元9层东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广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7元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工期:40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子轩;注册编号:豫********5007
技术负责人:贺亚斐;职称:工程师
项目组成人员:成万凯、胡永强、黄肖寒、聂晓爽
业绩:1、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萧县、砀山县局和韦集项目绿化工程;2、赫章县2016年毕威高速通道景观绿化项目工程(A包);3、清水河县扶贫林果摹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4、乌兰察布市四王子旗东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四标段);5、西宁市海湖新区道路海绵化改造绿化补植补种工程III标段;6、国博立交南侧匝道内绿化提升与国博立交南侧隙地绿化工程;7、智苑小区还建社区项目绿化工程。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98号院3号楼49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固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元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期:40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赵高亮;注册编号:豫********1281
技术负责人:郝智力职称:工程师
项目组成人员:彭东晓、陈云秀、陈云艳、陈云青、冯明磊
业绩:1、鲁山县沙河治理城区段新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2、淮滨县白露河路北延伸线建设工程;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湖绿园项目二标段;4、龙泉湖公园纵一街、纵二街工程;5、清丰县清丰大道绿化提升项目施工养护施工;6、沁阳市南环路、南外环路两侧廊道绿化及南环路西段花坛绿化工程;7、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溪路改造工程、水七路新建工程第一标段。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5层513号
六、发布媒体:
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鲁山县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文化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808
地址:鲁山县文化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胜利跆拳道8楼(汉庭宾馆西側)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6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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