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二)中标、成交公告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二)中标、成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9年1月10日就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二)(GZ2018(SZ)XZ0003)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2018(SZ)XZ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二)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2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艳芳
地址:肇庆市高新区文德一街5号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清单明细表
中标、成交金额(元):
项目编号 | 项目 名称 | 采购数量 | 第一推荐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GZ2018(SZ)XZ0003 |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二) | 1项 | 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00元 |
六、评审日期:2019年1月10日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6)室
评审委员会:高永辉、吴艳平、张高旗、钟连英、雷永华、王文毅、陈小辉
负责人:张高旗
(一)评审意见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审查不通过理由 |
东莞市华清净水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东莞市顺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广东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东莞市还津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是 |
(二)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 | ||||
东莞市华清净水技术有限公司 | 东莞市顺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还津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
技术部分得分 | 22 | 16 | 8 | 23 | 12 |
商务部分得分 | 30 | 17.5 | 19.5 | 20 | 28 |
价格部分得分 | 26.24 | 30.00 | 29.88 | 27.62 | 27.48 |
综合总得分 | 78.24 | 63.5 | 57.38 | 70.62 | 67.48 |
综合排名 | 1 | 4 | 5 | 2 | 3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第三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参投本项目的两个包组,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包组的中标资格。本项目先进行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一)的评审,再进行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二)的评审,所有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均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顺序,得分最高为该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成为本项目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而如果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包组二的综合评分中得分排名第一的话,则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丧失包组二的中标资格,由包组二的综合评分中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成为包组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每个包组只有第一中标供应商,不设置替补供应商。
由于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东莞市华清净水技术有限公司。因此,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2020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包组二)的中标候选人为: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 联系电话:****-******** |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电子中标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综合平台”自动推送,请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打印。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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