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外购仓库改造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外购仓库改造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即将实施的“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外购仓库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19年1月29日上午9:30,在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监督下,我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鸿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陆明明 注册编号:皖********5500
投标报价:299866.39元
2.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固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千桃 注册编号:皖********8662
投标报价:338000.00 元
1.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天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宏杰 注册编号:皖********2556
投标报价:370908.65元
公示期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二、投标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质疑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常青建设大厦10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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