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氧加湿试点工程二次中标结果

供氧加湿试点工程二次中标结果


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藏财采【2018】073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成交公告
供氧加湿试点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氧加湿试点工程(招标编号:藏财采【2018】0735),经主管部门藏财经指【2018】72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252.76万元。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性质及内容:供氧系统采购安装;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交货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及。

(5)有相关经营范围及相关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制氧设备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上应标明“制氧”字样);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备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的能力,并且能够在西藏提供售后服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

5.2报名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5.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公司为受托人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③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社保和医保)。⑤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⑥投标供应商进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⑦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上述资料及证件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原件查验,相应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逐页加盖公章交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伍拾元整(RMB¥8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15时30分。

6.2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林业厅

联 系 人:李博

地 址:拉萨市林廊路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联系电话:152*****125****-*******

联 系 人:周双双、许小碎。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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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加湿 供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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