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公安局合同编号: CSCG-JZ-********0009-2
供应商(乙方):湖南万盛柏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CSCG-********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标的名称总价
2长沙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310000
合计金额小写:31000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手机取证塔

美亚柏科

FL-900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10000.00

1套

310000.00


合计:

310000.00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通过310000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总支付次数2次第1次支付294500元, 第2次支付15500元,
支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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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签订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 采购人执4份 , 供应商执2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10、供货范围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1、验收标准和方法

(1)安装调试: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相关产品的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乙方应在接到维修请求1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8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负责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产品应自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相关软件免费升级支持。否则,需向甲方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13、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整体项目质保期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大于一年的遵其执行;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4、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免费提供质保期内设备的技术服务,非人为导致设备损坏下,提供设备配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合同备案时间:2019-01-30(甲方盖章后自动生成)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向阳法定代表人:韦慧芳
委托代理人:郭陈阳委托代理人:高银
电 话:********电 话:135*****573
传 真:0731-********传 真:0731-********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取证 手机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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