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关庙镇人民政府新能源电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临泉县关庙镇人民政府新能源电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临泉县关庙镇人民政府新能源电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关庙镇人民政府新能源电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QCG********-1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5日

采购日期:2018年1月3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临泉县诚鑫新能源汽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临泉县城南新区S102省道国祯加气站对面

成交金额:1188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谢登峰、徐超杰、刘领

采购人名称:关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关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俊领

联系方式:136*****417

采购机构名称: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

项目负责人:胡大鹏 联系电话:0558-5398223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1月3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或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关庙镇人民政府

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车 新能源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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