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道光十四年兴安县志》GLZC2018-D3-11568-DCZX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道光十四年兴安县志》GLZC2018-D3-11568-DCZX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道光十四-兴安县志》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D3-11568-DCZX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1 | 《道光十四-兴安县志》 | 300 | 册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壹拾叁万伍仟整(¥135000.00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采购《道光十四-兴安县志》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专有出版权、独家出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华路2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整(¥135000.00元)
报价人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终报价 (元)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 | 《道光十四-兴安县志》 | 1、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起40个历天内完成。 ①审稿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确定版权后之起5天内完成审稿工作并申请好图书书号。 ②排版设计制作时间:成交供应商完成审稿后在5天内完成图书的设计排版和制作,完成后交采购方校核。 ③样稿修改时间:采购方将样稿校核完毕后,成交方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修改,修改次数不少于3次。 ④印制时间:成交供应商代理图书出版和印制,印刷前成交方须提供小样,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印刷和复制,印装时间须在20天内完成。 ⑤交货时间:印装完毕后,成交人在10天内将书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验收要求:出版物的内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环保等方面质量符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2016版)》和《书刊印刷标准CY/T1~3-91,CY/T7.1~7.9-91,CY/T12~17-95》。 4、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正式书号。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内付清全部款项。 | 135000.00 |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起40个历天内完成。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八、协商小组名单:潘小艳、周轶 、秦孔岩 。
九、公告的期限:2019-1-30至2019-1-31止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地方志办公室
地址: 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251号
联系人:刘绍良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飞扬国际13楼1321室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十一、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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