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包2)合同公告
湖南工程学院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8日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11668号-2采购人(全称):湖南工程学院(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华奥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项目机电设备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1668号(3)项目内容: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745980大写:柒拾肆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整(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2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湖南华奥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六自由度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 | 是 | / | / | 1 | 批 | 74598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12月20日,履行期限:90天。地点:湘潭市方式:送货上门。4.付款1、(1)留取质量保证金:卖方在合同验收合格后,将合同金额的5%的款项汇入买方账户,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十五天内凭用户验收证明单一次付清。(2)报账付款: 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经用户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凭用户验收证明单、质量保证金汇款单及卖方开具的发票报账并支付合同款。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8-12-20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12月20日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王伟 |
委托代理人:杨剑瑜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137*****111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韶山东路支行 | |
帐号:********4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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