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2月01日14:5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1月1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1月3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玮 | ||
总中标金额 | ¥133.47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委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6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
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2019FGCZ0022
财政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月31日
标段名称: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楼12层1206-1211室
中标费率:89.99%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等一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南、习友路以东检测C楼
中标费率:88%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等一项。
中标人三: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创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260号
中标费率:9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等一项。
中标人四: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创新产业园二期F5楼13层1305-1311室
中标费率:88%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等一项。
中标人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12号天龙集团回型楼三楼
中标费率:89%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等一项。
评审委员会名单:蒋俊树,李化,李伟克,高连芬,王玮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人:王玮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陈委婕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9年02月01日至2019年02月0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定点单位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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