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安庆市 |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采购 | ||
发布时间 | 2019年02月02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采购(二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CG-AQ-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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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5日
采购日期: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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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仁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中兴大街199号
成交金额:35.79 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型轿车、?帕萨特2017款300TSI、2辆、17.895万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凤凌、程松芽、戴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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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皇冠路大观区政务中心大楼
联系人:杨铭
联系方式:********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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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
项目负责人:江冬青??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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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电话:0556-599115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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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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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1日
标签: 公务用车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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