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东溪后溪溪段、北洋溪段水体生态修复治理合同
龙东溪后溪溪段、北洋溪段水体生态修复治理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民政府
乙方:广州三一环保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3]AC[GK]*******的龙东溪后溪溪段、北洋溪段水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龙东溪后溪溪段、北洋溪段水体生态修复治理 | 1 | 项 | 国内 | ******* | ******* | 三一环保 | 后溪溪-北洋溪段河道2km,面积20000平方米原位生态修复,消除黑臭,水质达到地标五类水,进行2年质保维护服务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叁万零肆佰玖拾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水质达到地表V类水指标标准且工程质量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龙东溪后溪溪段、北洋溪段水体生态修复治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实施。甲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水质进行抽检,管养期内随机抽检次数频率不能高于 1 次/月,检测结果均为验收依据。参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6.1.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1.3系统验收: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6.1.4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 | 合同签订后,相关资金经有关部门审核且相应财政款项拨付至甲方账户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建安费 10% 作为预付款。 | |
2 | 70 | 合同签订后,根据累计达到实际已完成工作量进行分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未达到 100 万元不予支付。相关资 金经有关部门审核且相应财政款项拨付至甲方账户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 |
3 | 10 | 管养满一年,相关资金经有关部门审核且相应财政款项 拨付至甲方账户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建安费 10%及相关管养费用。 | |
4 | 10 | 管养满两年,相关资金经有关部门审核且相应财政款项拨付至甲方账户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建安费 10%及 相关管养费用。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款百分比:10%。(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己方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在签订合同后 7 工作日内,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的 10%由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并提供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承包人因违反建设施工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工期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其他违约和各种罚款,发包人有权凭履约保函向担保人索赔。(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函》。。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2019 年 1 月 8 日开工,工期 60 个日历日,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管养期 24 个月。管养期满且工程过程内业资料完整归档、工程移交后合同期满。。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无能力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 10%的违约金,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物款总额 0.3%的违约金(逾期的期限为一个月, 超过一个月的,按无能力交货处理,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并退还已经拨付的所有款项)。 10.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 10%的违约金。 10.3、乙方货物到场时应通知甲方和监理对货物开箱检查确认方可安装。乙方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且水质检测达标后(由甲方认可或指定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书面通知监理、甲方等相关单位在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2.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 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 应由厦门市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广州三一环保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南路158号 | 住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33号一楼自编111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阳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879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广州银行天河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421 |
签订地点:福建厦门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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