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及安保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及安保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及安保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所属地区安庆市
项目名称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及安保采购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截止时间见公告内容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及安保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及安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AQ-201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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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7日

采购日期: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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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巨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开发区回祥路

成交金额:98.91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外包;规格型号:无;数量:1项;单价:98.91万元;服务要求:①安全防范②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③大楼零星维修④保洁⑤环境绿化养护⑥会务礼仪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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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名单:赵宜兵、吕晓青、张乃好、王海鸥、蒋燕南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09号 ?

联系人:蒋燕南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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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国有产权部?

项目负责人:梅靖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9??2??11?日至?2019??2??12?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一)书面推荐理由:

1、安徽巨成中皖人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具有司法单位服务业绩且反映良好。

2、安徽巨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政府部门服务经验且项目内容在其服务范围内。

3、安庆和美物业有限公司:有政府部门服务经验。

4、安徽盛世仁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相应服务经验。

(二)业绩

1、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内及周围绿化维护,修复,护理及缺损苗木补栽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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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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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 物业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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